红塔区老人过了70岁就能领到保健补助费
发布时间:2011-06-03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6月2日上午,记者从红塔区民政局获悉,红塔区将增发70至79周岁老年人保健补助费。据初步统计,这一政策的实施,将使红塔区14000多名老年人得到实惠。
据介绍,红塔区从2008年1月开始,按照《玉溪市红塔区80周岁以上无退休金老年人保健补助和百岁寿星长寿补助发放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对80周岁以上老年人实施了保健、长寿补助政策。补助标准为:80-89周岁每人每月补助50元,90-99周岁每人每月补助100元,10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补助300元。这一政策的实施,得到了社会各界和老年人的好评,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老年人的需求,2011年5月,经红塔区人民政府第43次常务会研究决定,增发70至79周岁无退休金老年人保健补助费,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20元,从2011年7月1日开始实施。(记者 李志能 通讯员 张庆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