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工作通报

峨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关于部分扣留车辆处罚认领公告

发布时间:2011-04-11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部分扣留车辆已超过凭证有效期,自本公告后三个月内请车主、交通违法行为人到峨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受处理,逾期不来处理的,将进行车辆强制报废或上缴财政部门。(车辆清单请登录玉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网站警务公告栏目查询。网址:http://www.yxjjzd.gov.cn)
    

  特此公告
    
    
                      峨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二○一一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