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工作通报

今天起全市参合农民可享增资提标新政策带来的实惠

发布时间:2011-04-01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今天起,我市八县一区开始执行新农合增资提标新政策,这意味着全市170万参合农民可全部享受到这项惠民利民政策带来的实惠。
    
  2010年12月,市委、市府以执政为民理念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以着力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等现实问题为落脚点,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加大财政投入,提高广大农民医疗保障和健康水平,让人民群众享受更多改革发展成果,决定提高农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自2011年起,市财政为全市参合农民每人增资100元,使参合农民保障资金不低于250元/人,县区根据财力状况逐步配套增加;实行农民普通门诊高补偿、老年慢性病有保障、提高大病补偿比例等措施,大幅提高农民看病就医补助标准,提前达到国家要求,进一步减轻农民医疗负担。这一举措的实施,在全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起到了先行先试的带头引导作用。
    
  《决定》出台后,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市、县区卫生局认真研究,科学测算,确定补偿方案。今年1月1日,红塔区和新平县作为试点区县,顺利启动增资提标新政策。同时,其余7县也结合各自实际,着手启动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广泛宣传,积极发动,扩大群众受益面,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市卫生局组织各县区卫生局进行新农合业务培训,并就提高筹资标准后可能出现的问题及对策、新农合信息化建设中的难点及对策、市级定点医疗机构药品目录和诊疗项目维护的原则进行培训,为进一步推进《决定》的实施提供保障。
    
  为明确职责,我市实施目标责任制管理,市政府将新农合工作任务纳入《市对县区政府卫生工作目标责任书》中;市卫生局制定《2011年卫生工作责任目标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责任状》,明确各项工作任务;县区政府、卫生局又将任务细化至乡镇,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为确保这一重大“民心工程”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切实解决广大人民群众看病贵的问题,我市各级、各部门立足于在多渠道、多形式宣传上下功夫,采用新闻媒体、宣传标语、宣传单等方式对广大群众进行新方案宣传,重点宣传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补助标准、医药补偿比例,增强广大群众对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信心,提高参保积极性,扩大覆盖面。
    
  各县区在继续抓好定点医疗机构日常监管的同时,抓紧研究制订定点医疗机构相关考核管理配套文件,对定点医疗机构继续实行服务协议和责任目标考核管理,督促其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收费,为群众提供优质、低廉、高效的医疗服务;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非基本药物集中采购规定,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支出;加强医疗队伍职业道德、行业作风建设,规范服务流程,简化办事程序,实行现场减免,方便群众参保和报销。
    
  同时,我市对两个试点县区实施提高农民基本医疗保障和健康水平工作情况及时进行督查,了解实施过程中的情况,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对发现的问题责令整改。3月20日,国务院医改办的专家对我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进行中期评估现场督导,对我市医改工作特别是提高农民基本医疗保障和健康水平工作给予高度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