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玉溪公安经侦工作成绩突出
发布时间:2011-03-11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玉溪公安经侦部门在省公安厅经侦总队和市公安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真抓实干、奋力拼搏,在相关警种和部门的配合下,经过全市经侦民警的共同努力,经侦工作取得了突出的成绩,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再上新台阶,受到了上级公安机关和市公安局党委的表彰奖励。
2010年,全市经侦部门共受理经济犯罪案件239起,立案213起,破案204起,破案率达95.8%。抓获犯罪嫌疑人157名。全部案件涉案金额达9088.14万元,挽回5694.5万元,与上年相比挽回金额增加2859.3万元。缴获非法运输的卷烟676件、烟叶440.03吨、假烟0.44件、辅料4.4吨,价值2000余万元。破获了堪称玉溪公安机关历史上最大的“3·28”、“5·15”假发票案和“12·2”假币案,缴获假发票142万余份和假币403万余元。玉溪公安经侦工作得到了公安部、省公安厅、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高度赞扬和肯定,并多次被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玉溪电视台采用播出,充分展示了玉溪公安经侦部门攻坚克难、敢打必胜的精神风貌。公安部刘金国副部长两次批示表扬玉溪打击整治发票犯罪专项行动工作,玉溪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荣获2010年全国公安机关深入打击整治发票犯罪专项行动成绩突出集体,取得了全省公安经侦部门绩效考核和情报信息工作考核双第一名的好成绩。江川、通海经侦大队被荣记集体三等功,7名经侦民警荣记个人三等功,8名民警受到嘉奖。
2011年,玉溪公安经侦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公安机关和玉溪市公安局党委的各项工作部署及安排,全面履行打击、服务和参谋“三大职能”,再接再厉、再立新功、再创佳绩,为全市实现“十二五”良好开局创造经济、社会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90周年。(高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