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工作通报

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东风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1-02-24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东风水库是玉溪市中心城区重要的饮用水水源地,为确保东风水库饮用水水质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东风水库大坝迎水面、主水面和临水面山实行封闭管理,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二、东风水库水域、迎水面山,九溪河、董炳河、赵元河入库河道及沿河面山禁止下列行为:
  
  (一)新建、扩建、改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二)设置排污口;
  
  (三)倾倒、堆放、埋置工业废渣、建筑废物、死畜禽、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
  
  (四)向水域排放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粪便等污染物;
  
  (五)垂钓、游泳、捕鱼、炸鱼、电鱼、毒鱼等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
  
  (六)设置畜禽养殖场,在水域放养家禽;
  
  (七)在水域清洗装贮过油类、有毒污染物的容器和车辆;
  
  (八)开山炸石、挖沙取土、建坟;
  
  (九)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污染水源的行为。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保护饮用水水源地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饮用水水源地的行为进行监督和检举。举报电话:0877-2056352。
  
  四、违反上述规定的,由环境保护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玉溪市人民政府
  

                   二O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