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间玉溪市农村劳动力转移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11-01-21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十一五”期间,市委、市政府始终把农村劳动力培训及转移就业工作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来抓,把发展劳务经济作为一项新兴的产业加以培植,各级劳转部门以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农民增收为目标,制定政策,强化培训,完善措施,加强管理,拓宽渠道,促进转移,全市农村劳动力培训及转移就业实现了“四个明显增加、四个明显提高”。
培训人数明显增加。“十一五”期间我市承担农村劳动力培训任务112800人,其中争取到中央及云南省项目培训任务79500人(中央项目37000人、省级项目42500人),经过各级、各有关部门积极努力,累计完成培训人数127023人,各年均超额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培训任务。
转移规模明显增加。“十一五”期间,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共131011人(经过培训后转移人数119781人、未经培训转移人数11230人),其中省外转移7453人,占5.7%,县外转移12946人,占9.9%,县内转移110612人,占84.4%。经培训转移就业率达94.3%。超额完成中央及云南省规定的转移就业率不低于80%的目标任务。
转移就业收入明显增加。据统计,通过项目实施,“十一五”期间,新增转移就业人员获得的收入共78279.48万元,其中2006年12423.28万元、2007年15163.2万元、2008年15100.85万元、2009年15073.32万元、2010年20518.83万元。
各级经费投入明显增加。“十一五”期间全市共投入劳转资金3661.94万元。其中争取到中央“阳光工程”和省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项目资金共1978.2万元(中央1178.2万元、省级800万元);市级财政资金505万元;拉动县、乡两级共投入1178.74万元。
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明显提高。工资性收入是玉溪市农民增收的一个重要渠道和突出亮点。市农民人均纯收入由2005年的3314元提高到2010年的5710元(预计),增加2396元,增长72.3%。其中工资性收入由2005年的724元提高到2010年的1405元(预计)。
带动作用明显提高。通过项目实施带动了整个农民工流动的合理性和有序性,有效促进了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及城镇转产转岗就业。截至2010年底,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实际人员达36.7万人。
技能水平明显提高。结合中央“阳光工程”和省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项目实施,进一步加大技能培训力度,延长培训时间,丰富培训内容,转变培训方式,提高培训质量,逐步由引导型培训向技能型培训转变,使务工农民的技能水平得到明显提高。例如,2010年中央“阳光工程”项目培训5938人,开展技能培训5938人,占项目培训人数的100%;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4555人,占76.7%。省级项目培训13108人,开展技能培训12589人,占项目培训人数的96%,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7428人,占56.7%。
推动新农村建设的效果明显提高。通过政府引导,有组织地向城镇、二三产业转移农村劳动力,一方面为城镇经济的发展注入了活力,创造了财富;另一方面有效解决了人地矛盾,增加了农民收入,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促进了和谐新农村的建设。目前,我市在“阳光工程”和省级转移培训项目培训学员中有80%左右实现了就近就地转产转岗就业,成为当地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力量。另外,返乡创业的农民工通过带回资金、技术和观念,为改变农村生产生活面貌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二O一一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