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县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实施办法
为建立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激励机制,近日,市委出台了《县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实施办法(试行)》。
考核办法以县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及法检两长为考核对象,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建立健全了以德才素质评价为中心,以实绩考核为重点,把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领导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成效作为基本依据,综合运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意调查、个别谈话、实绩分析、综合评价等方法,全面客观准确地考核评价县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评价机制。
考核办法进一步强化了科学发展导向,增强了干部考察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在干部的分类考核上实现了突破,更加强化考核结果运用。考核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主线,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党的建设等各个方面,突出对人口资源、社会保障、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社会稳定、党风廉政、群众满意度等约束性指标的考核,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在考核评价工作中得到较好体现,充分体现科学发展、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考核办法按照知情度、关联度和广泛性、代表性原则,改进和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合理确定参加人员范围,建立了领导干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公众等多层面参与的全方位、立体化评价体系,既保证覆盖面,又尽可能让更多知情人参与,拓宽了考察识别干部的信息来源。根据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领导职责和工作目标,对党委领导班子注重考核评价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科学决策、党的建设等情况;对政府领导班子注重考核评价维护大局、围绕中心、依法行政、行政效能建设等情况。党政正职侧重于考核评价统揽协调、民主作风、抓班子带队伍等情况;其他副职侧重于考核评价顾全大局、团结协作、抓落实促发展等情况;法检两长侧重于考核评价法律素质、司法公正和效率等情况。注重抓好各类考核的有机结合和相互衔接,切实提高考核质量。坚持将考评结果运用到领导班子调整和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等各个环节,力求让每个班子、每个干部都有动力、有压力、有活力。
与过去出台的综合考核评价办法相比,考核办法进行了幅度较大的修订和完善,更好地体现和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关于干部工作的一系列新精神,吸收了近年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成功经验,是指导县区干部考核工作的重要文件,也是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制度性成果。 (记者 赵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