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国税1-11月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减免税款18.43亿元
玉溪市国税局紧紧围绕“服务科学发展 共建和谐税收”主题,坚持依法治税,积极把国税工作融入玉溪经济发展大局之中,自觉尊重和服从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全力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截至11月底,全市国税系统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减免税税款共计18.43亿元。
一是认真落实增值税转型改革的各项政策,推进固定资产抵扣进项税,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1-11月,全市共有622户纳税人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2.43亿元。落实增值税即征即退企业“先评估 后退税”管理规定,全市享受即征即退增值税政策共退税5928.8万元。
二是认真贯彻落实西部大开发等一系列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共有213户企业享受所得税优惠待遇,享受所得税优惠(含备案类减免)14.4亿元。
三是认真落实车购税减免税优惠政策。1-11月全市共减、免车辆购置税4133万元,涉及享受优惠政策的机动车12833辆。
四是认真办理出口退税业务,共计审批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6599.2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352.92万元,增长55.41%。
五是加强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做好税收协定执行工作。审批办理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申请5件,审批减免税额168.5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