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文化局下放高新区文化(新闻出版)市场管理权限
发布时间:2010-09-20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根据市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精神和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要求,以及高市长在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上强调“市级部门要转变观念,要从繁杂的行政事务、行政审批管理中解脱出来,回到调查研究、政策指导、督促检查、绩效评估、效能监察上来。”的重要指示,我局认真贯彻这一精神,提高认识,进一步理顺市级与高新区文化市场(新闻出版)市场管理体制,拟将代管的高新区范围内的文化(新闻出版)市场管理权限下放高新区。
为此,我局先后3次与高新区管委会领导及负责同志进行对接协商,并达成共识,高新区同意接收管理辖区内文化(新闻出版)市场。并根据《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玉溪市文化(新闻出版)局下放高新区文化市场管理权限的批复》(玉政复【2010】101号)文件精神,于2010年8月11日,召开了关于下放高新区文化(新闻出版)市场管理权限工作的会议。
从2010年9月1日起,《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玉溪市文化(新闻出版)局下放高新区文化市场管理权限的批复》(玉政复【2010】101号)中14项行政审批事项由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办理。行政处罚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交高新区综合执法局办理。8月16日至9月1日为工作交接时段。
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在熟悉相关工作后,市文化局撤回政务服务中心原代高新区管理的14项行政审批项目,改至高新区管委会窗口办理相关行政审批工作,高新区社会事业局不在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设办理点。
随着玉溪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的成立及管理范围的扩大(广电包含在其中),高新区将进一步管理好辖区内相关工作,市文化局会不断地对高新区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指导,促进我市文化(新闻出版)市场繁荣健康发展。
玉溪市文化局
2010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