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第六届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玉溪市工作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09-11-04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和切实落实省委、省政府办公厅1号文件精神,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建设民族文化强省,弘扬优秀民族民间文化艺术,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增强民族文化的创新力和影响力,推进边疆民族地区“两个文明”建设。为庆祝建国60周年,推出一批我省各民族代表性的歌曲、舞蹈、器乐等作品,实现各民族文化“三个一”(一歌一曲一乐器)奋斗目标,造就民族民间艺术家,培养大批民族民间艺术人才,实施保护和传承民族文化遗产,推动我省群众文化事业的繁荣与发展。由云南省文化厅、云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玉溪市人民政府主办,玉溪市文化局、玉溪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承办,云南省文化馆协办的“云南省第六届歌舞乐展演”在我市举办,并取得了圆满成功。
一、认真组织、精心筹备
为确保展演顺利进行,省文化厅、省民委、玉溪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精心策划,成立了“云南省第六届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组委会。为努力打造聂耳文化品牌,在我市市委、政府积极努力下,争取到了“歌舞乐展演”举办权,也是省文化厅、省民委对我市的关怀和信任。为当好东道主,在组委会的统一组织领导下,我市成立了工作小组,并对展演工作作了认真细致、周密布置,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工作指南,并做到人员分工明确、各负其责,使整个展演工作有条不序、顺利开展。
二、展演活动特色鲜明
展演期间,在主办单位、承办单位的精心组织下,在各州(市)、各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在全体演职人员和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把本届展演举办得有声有色,特色鲜明。具体有以下三方面:
1、突出“三多”:展演荟萃了全省16个州(市)近1000名演员, 23个民族,66个节目,其中少数民族演员441名,占参演人数的45.7%,成为参演节目最多,参加州(市)最齐、演员(特别是少数民族演员)最多的一次盛会。
2、“二个创新”:展演形式丰富,参演节目除在剧场组织五台演出外,还组织优秀节目到聂耳文化广场和峨山县演出,其中:聂耳文化广场演出5场(有2场属于我市表演团体组台演出),峨山县演出3场,聂耳文化广场演出每场观众近4000人(峨山县在影剧院演出容纳观众500人),演职人员每场近200人,演出时间每场持续一个半小时,每场15个节目,让玉溪广大人民群众享受到全省各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盛宴,使展演更贴近生活、贴近群众。
3、“一个突破”:在以往惯例基础上,改变了历届展演集中到昆明展演的形式,首次尝试由地州举办的突破,选择在我市举办,主要鉴于我市有四方面的优势:一是文化基础设施较好;二是在历届“歌、舞、乐”展演中获得较好成绩;三是有成功举办大型活动及办节办会的经验;四是得到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是我市继“聂耳音乐周”结束后举办的又一次全省性的重大文化活动,也为各民族演员提供了一次较好的学习和观摩机会。
三、精品节目荟萃、成绩突出
此次展演,各地州参展节目都做了充分准备,展现了23个民族、66个(舞蹈36个、声乐24个、器乐6个)精品节目,竞争激励、实力相当;评委会严格按照评奖标准,根据展演节目进行评奖, 通过5天的激励角逐,评出云南省群众文化最高奖——“彩云奖”金奖节目11个、银奖节目12个、铜奖节目16个、评委会奖1个、组织奖16个、展演奖节目25个;其中我市荣获1个组织奖,2个金奖节目(回族舞蹈《星月舞韵》、彝族混声小合唱《进寨歌》),3个铜奖节目(哈尼族舞蹈《玛舍早》、彝族舞蹈《龙抬头》、傣族舞蹈《逮吻林根》);1个展演奖(汉族花灯舞蹈《崴灯》)。
本次歌舞乐展演、充分展现了近一个时期以来云南省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民族民间传统文化普查的丰硕成果,彰显出云南民族文化的独特魅力和云南民族文化发展的优势,讴歌了云南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豪迈情怀,提升了民族民间歌舞乐的水平,为建设云南民族文化强省、繁荣云南少数民族文艺创作、培养各民族文艺人才、活跃基础群众文化生活做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