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2010年上半年从业人员和劳动情况简析
发布时间:2010-08-06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今年上半年,玉溪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积极应对全球金融危机对我市经济的影响,在努力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同时,切实抓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使全市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和在岗职工继续增加,从业人员劳动报酬和职工工资总额也保持较快增长的良好态势。其特点如下:
一、国有、集体单位和其他单位从业人员呈继续增加趋势
上半年,全市城镇单位从业人员为171461人,比去年同期增加5298人,增长3.2%,其中:在岗职工为165968人,增加5029人,增长3.1%。
按经济类型分组看:我市国有单位从业人员93915人, 比去年同期增加645人, 增长0.7%,在岗职工89780人,增加334人,增长0.4%,集体单位从业人员5757人, 增加220人, 增长4.0%,在岗职工5537人,增加280人,增长5.2%,其他单位从业人员71789人, 增加4433人, 增长6.6%,在岗职工70566人,增加4415人,增长6.7%。我市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增加主要是集体单位和其他单位从业人员的增加。
上半年,我市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增加的主要原因是:
1、我市继续推行积极的就业政策,大力支持自主创业,高度重视企业下岗职工的再就业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促进了集体经济和其他私营经济的繁荣和发展,其他单位从业人员和在岗职工增加,表明非公有制经济逐步成为我市吸纳劳动力就业的主渠道,经济发展多元化趋势进一步加强,而其他单位从业人员的增加和劳动报酬的增长也成为我市经济发展的新亮点。
2、我市以“投资拉动就业、政策稳定就业、创业带动就业、培训提升就业、服务方便就业、分类扶持就业”为指导,以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为重点,进一步扩大就业和再就业政策扶持范围,从多方面入手统筹推进全市就业工作,使我市就业再就业工作稳步推进。据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统计:1至6月,全市城镇新增就业12093人,完成市目标任务2.2万人的55%,省目标任务1.42万人的85%;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5518人,完成市目标任务1万人的55%,完成省目标任务5600人的98.5%;开发公益性岗位1035个,完成省目标任务3500个的29.6%;帮助“4050”等特殊困难人员实现就业3023人,完成市目标任务5000人的60%,完成省目标任务5300人的57%,城镇零就业家庭实现动态清零。城镇登记失业率达2.9%,控制在预期目标3.5%以内。
二、单位职工劳动报酬增加,平均工资水平不断提高
1、从业人员劳动报酬和在岗职工工资总额保持较快增长
上半年,全市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为244572万元,同比增加32701万元,增长15.4%;在岗职工工资为240407万元,增加31485万元,增长15.1%。国有经济单位161454万元,增加17686万元,增长12.3%,在岗职工工资为159002万元,增加17323万元,增长12.2%。城镇集体经济单位5201万元,增加791万元,增长17.9%;在岗职工工资为5157万元,增加853万元,增长19.8%,其他经济单位77918万元,增加14225万元,增长22.3%;在岗职工工资为76248万元,增加13309万元,增长21.1%。
2、国有企业、事业、机关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及在岗职工工资全面增长
从企业、事业、机关分组情况看:企业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为49168万元,同比增加2264万元,增长4.8%;在岗职工工资为48046万元,增加2119万元,增长4.6%。事业单位71039万元,增加11585万元,增长19.5%;在岗职工工资为70144万元,增加11630万元,增长19.9%。机关单位41247万元,增加3837万元,增长10.3%,在岗职工工资为40812万元,增加3574万元,增长9.6%。
3、全市平均劳动报酬及平均工资快速增长
上半年,全市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劳动报酬14264元,同比增加1513元,增长11.9%,其中: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14485元,增加1504元,增长11.6%,其中:国有单位17710元,增加1870元,增长11.8%,城镇集体单位9173元,增加1116元,增长13.9%,其他单位10805元,增加1291元,增长13.6%。
上半年我市职工工资总额和平均工资增长的主要原因有:一是各级政府持续关注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保障,不断提高企业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二是机关单位正常的工资晋级,使机关单位的在岗职工的工资稳定增加。三、部分事业单位实行绩效工资制度改革,相关行业从业人员劳动报酬增幅明显,随着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预计今后事业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仍然会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四是为克服金融危机带来的不利影响,各级政府加大投资力度,加之近年来我市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对于促进就业,提高从业人员劳动报酬等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存在的问题
上半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城镇单位从业人员有所增加,职工工资快速增长,但劳动就业和工资水平的差异日益明显,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1、就业形势依然严峻,就业压力依然较大。上半年,我市部分企业由于受价格、能耗、供求等一些因素的影响,企业生产规模缩减、停产,造成用工减少。同时,新成长的劳动力不断增加,历届大中专毕业生、退役人员和农村剩余劳动力面临就业,多人竞争一个岗位的现象普遍存在。
2、企业、事业、机关平均工资存在差距。从国有单位中企业、事业、机关分组看,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速不一。上半年,企业单位职工平均工资22799元,同比增加1416元,增长6.6%,事业单位职工平均工资15083元,增加2653元,增长21.3%,机关单位职工平均工资18383元,增加560元,增长3.1%,机关单位职工平均工资与企业单位职工相比相差4416元。
3、国民经济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仍呈扩大之势。上半年,从国民经济行业来看,金融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最高。在国民经济十九大行业中,有十三个行业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实现增长,仅有六个行业同比下降。金融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以19539元高居首位,其次是采矿业19099元。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低于10000元的行业有建筑业7600元、租赁和商务服务业6640元和住宿和餐饮业的6268元。全市最高收入与最高收入相比,相差2.1倍。
4、全市八县一区的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存在着差异。上半年,我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较高的是新平县和红塔区,平均工资分别为17580元和16199元;平均工资在13000元以上按高到低排列顺序分别是元江县、华宁县、澄江县。平均工资分别为14981元、13375元、13233元。平均工资在13000元以下按高到低排列顺序分别是通海县、江川县、峨山县、易门县。平均工资分别为12354元、11990元、11932元和11892元。
四、几点建议
1、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特别是加大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是实现新型工业化必然选择,也是缓解就业压力,提高劳动者报酬的根本途径
非公有制经济是吸纳就业人员的主要渠道,而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又是非公有制经济的主要力量,也是现代经济发展的强劲动力。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以现代服务业为载体,规范和完善就业服务体系,积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下岗再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投入到服务业中,是缓解就业压力的根本途径。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加快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步伐,加大高新技术研发投入,率先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群,加快人力资源的开发,提高劳动者素质和科技创新能力,是落后地区赶超发达地区,实现新型工业化,提高劳动者报酬最有效的途径。
2、加强对垄断行业收入分配的监督和管理
改革开放以来,收入分配制度已逐步完善,但垄断性行业收入偏高现象仍较为突出,如金融、烟草、电力、电信等垄断行业职工工资水平一直远高于一般性竞争行业。垄断行业不合理的高收入,既不利于实现公平分配,也不利于社会各阶层之间的利益平衡,更不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应加紧建立平等公开的、市场竞争的收入分配秩序,完善工资支付制度,规范工资支付行为,增加工资分配的透明度,加强对垄断行业收入分配的监督和管理。
3、加大劳动合同法和企业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力度
新的《劳动合同法》以来,一些用人单位非但不借此规范用工行为,为职工缴纳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社会保险,反而采取要求职工辞职、重签劳动合同或转为劳务合同等形式,以规避《劳动合同法》,因此,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劳动合同法》的贯彻执行。同时,自今年7月1日起,各地纷纷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制度,执行力度应进一步加强,以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和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