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工作通报

玉溪市公安局部署“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工作

发布时间:2010-05-06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4月20日下午,市公安局组织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工作。
  
  市公安局纪委书记杨柱本传达了《玉溪市公安局贯彻落实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实施方案》,方案中对贯彻落实“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目标任务、组织机构、工作内容、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进行了明确和细化。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段勤对贯彻落实“效能政府”四项制度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各部门要深刻领会“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学习,掌握“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内涵;二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贯彻落实;三是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工作效能取得明显成效;四是加强检查督促,促进“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市局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省政府召开“2?25”电视电话会议后,玉溪市公安局高度重视,行动迅速,全面部署,切实抓好“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贯彻落实工作,成立贯彻落实“效能政府”四项制度领导小组,由副市长、局党委书记、局长明正彬任组长,局党委成员任副组长,市局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纪委,办公室主任由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杨柱本兼任。同时,建立了信息联络员和月报告制度。市局各部门确定一名信息联络员,将本部门贯彻落实情况按时上报市局“效能政府四项办”。“效能政府四项办”将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明察暗访、开展专项督查、组织民警职工评议等多种方式,加大对“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实施的监督检查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