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工作通报

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抗旱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0-04-12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截至3月15日,我市抗旱保民生工作进展情况如下:

  一、旱情情况。

  (一)小春作物受灾情况。截至3月11日,全市农作物(含水果、茶叶和甘蔗等)受灾面积151.5万亩,增加5.92万亩,成灾120.5万亩,增加4.6万亩,绝收66.3万亩,增加3.3万亩。其中:小春农作物受灾面积达114.52万亩,增加4.2万亩;成灾面积96.8万亩,增加4.3万亩;绝收面积59.5万亩,增加4.5万亩。全市预计小春损失粮食3.18万吨,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85580万元。

  (二)畜牧业受灾情况。目前大牲畜16.8万头、生猪51万头、羊16.3万只、禽473.2万只饮水困难,造成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4552万元。

  (三)林业受灾情况。全市林业受灾面积94.457万亩,造成经济损失7656.76万元;育苗基地受灾面积959.9亩,造成经济损失603.265万元;采穗圃基地受灾面积470亩,造成经济损失12.05万元;发生森林火灾34起,受害面积184.54公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32万元;林业有害生物灾害13.38万亩,造成经济损失778.644万元。

  (四)中小学受灾情况。截至3月7日,全市无饮用水学校23所,饮用水困难学校212所,学生受灾70880人,教职工受灾5025人。

  (五)“两缺户”情况。因灾造成生活困难的缺粮缺钱双缺户5.84万户18.85万人。

  (六)蓄水情况。

  1.库塘蓄水:截至3月10日,全市库塘总蓄水量仅有3.18亿m3,比上旬减少973万m3,比去年同期少1.03亿m3

  2.小水池、小水窖蓄水:小水池、小水窖23.75万件,总蓄水能力385.85万m3,目前蓄水量约有7成。

  3.三湖蓄水:星云湖,3月15日水位1721.39m,至法定最低水位1720.80m,只有2037万m3水,考虑蒸发和时段入湖水量后,5月底以前只有1200万m3可用,刚好够沿湖提水。抚仙湖,3月15日水位1721.42m,至法定最低水位1720.80m,考虑蒸发和时段来水后,5月底以前有4700万m3可用水,沿湖将提水1200万m3,约有6000万m3水可供应急调用。杞麓湖,3月15日水位1795.51m(3.51m),到法定最低水位1794.95m(2.50 m),考虑蒸发和时段来水后,还有3000万m3可用,情况稍好。

  二、抗旱救灾情况

  (一)组织发动。旱灾发生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召开抗旱救灾专题会、动员会,明确了各县区、各部门抗旱救灾责任,动员全市全力以赴抗旱救灾,保证抗旱救灾工作顺利进行。及时成立市委、市政府领导、部门负责人分片联系抗旱工作责任制,深入抗旱救灾一线,视察动员、靠前指挥抗旱救灾工作。

  (二)抗旱资金投入、管理情况。1.林业专项资金。截至目前,全市各级共投入林业抗旱资金888.93万元,其中:森林防火321.9万元,造林绿化投入554.65万元,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资金12.38万元。2.水利专项资金。共投入抗旱资金9308.7万元,其中中央350万元,省级830万元,市级1397万元,县级1801万元,群众自筹4930.7万元。3.农业专项资金。已筹集抗旱资金6152.8万元,争取省厅先后两次下拨种植业抗旱资金260万元,大春玉米地膜覆盖项目资金150万元。4.教育专项经费。共拨55万元抗旱保教应急经费。5.民政救灾专项资金。中央、省、市三级安排受灾群众生活救助的1416万元资金已安排到各县区。各县区、各部门认真加强抗旱资金的管理,统筹安排,合理分配,将资金用于人饮解困、控制性水源工程和抗旱应急水源建设,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力求发挥最大效益。

  (三)抗旱措施落实情况。各县区、各部门面对旱灾程度日益加深的情况,坚定抗旱救灾思想,抗旱工作不松懈,劲头不减。目前,各抗旱救灾工作组仍然坚守在重灾第一线指导、督促抗旱工作。

  农业部门:1.农业技术人员坚持进村入户了解灾情、开展抗旱技术培训和指导春耕生产,已派出农科人员累计13.69万人次,增加700人次,举办春耕备耕培训班318场次,受训农民25万多人次。2.大力开展病虫害防治。目前全市累计防治小春作物病虫害133.7万亩次,增加1000亩。3.大力推广覆盖栽培技术。目前,累计推广覆盖栽培技术6.32万亩,地膜覆盖4.3万亩,增加1.3万亩。4.积极组织群众开展生产自救。目前,小春作物已收割小麦7293亩,占种植面积的3.3%;收割油菜6770亩,占种植面积的2.1%;收获蔬菜13.8万亩,占种植面积的28.8%;收割蚕豆1652亩,占种植面积的3.1%;收割杂粮2.79亩,占种植面积的16%。

  水利部门:截至目前,全市共投入抗旱人数38.48万人次,投入抗旱泵站590处,机动抗旱设备1.9万台套,机动运水车辆1.09万辆次,抗旱用电332.9万度,抗旱用油736.3吨,实现抗旱浇灌面积43.55万亩,临时解决37.13万人、12.25万头大牲畜饮水困难。动用部队车辆、消防车、洒水车、绿化浇水车,解决人畜饮水困难,市统一购置了1500套拉水袋,各县区购置了6210台抽水机,机电泵922台套,水桶40390只,输水皮管584977米,架设人饮应急引水管793946米。全市已实施提水2585.56万m3、从江河引水3571.82万m3进行灌溉,拉水113.25万m3供给人饮,给小水窖补水210.59万m3,为后期抗旱和春耕备耕做好水源保障。3.高度关注中心城区和县城所在地安全用水。市水利局编制了《中心城区供水应急预案》,指导中心城区供水调度,进一步分析县城供水情况。各县区均制定了2010年供水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组织供水。4.配合国土部门开展地下水找水工作。省国土资源厅第一批下达给玉溪市6口抗旱救灾地下水打井任务,已对通海、峨山、江川、澄江、易门五县14个乡镇干旱严重缺水地区进行了23处实地选点核查,初步确定了9个找水点,已上报省国土厅指挥部,争取列入省国土厅计划。

  民政部门:已相继发放救灾粮合计1400余吨,被子和毛毯6720床、衣服6.3万套,救助受灾生活困难群众10.21万人。发放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优抚安置保障金、五保供养等经费。认真调查缺粮缺钱农户,下拨962万元临时性救助资金到各县区。认真做好抗旱救灾捐赠接收工作,截至2010年3月17日,全市累计认捐款3741.541万元,实际到帐3592.710万元。

  林业部门:1.防范森林火灾。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共发放户主通知书44万份、宣传材料5.15万份、标语7622条、标牌1529块、会议681次、宣传车801台次,广播电视4828场次,报纸12篇,防火扑火知识培训487课时。发布了森林防火戒严令,落实分级、分单位、分片区火源管理责任,在农村重点抓“五不烧”制度的落实;对主要林区、重点部位发布封山规则,严禁火种入山;监护痴、呆、聋哑、精神病患者等人员,严格依法惩处违规用火肇事者,搞好计划烧除,消除火险隐患,目前通海县、新平县、元江县、红塔区玉白顶林场已实施计划烧除3.6万公顷。加强安全扑救技能培训,已培训上岗专业队13支396人、瞭望及护林员2426人。做好防火灭火物资储备,共储备风力灭火机487台、二号工具2927把、灭火水枪682支、灭火弹2511发、睡袋帐篷753个、阻燃服1310套、砍刀858把、工兵铲766把、油锯89台。2.对营造林及苗圃实施应急补救措施,科学指导群众做好新造林地抗旱保苗工作。市县林业部门抽调技术人员深入林区、苗圃进行指导,要求农民挖大塘、多施农家肥,在定植苗木时,浇足定根水;坚持盖膜、盖草,防止水分过快蒸发;推广使用土壤保水剂。抓好新造林地的抚育管理。3.做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目前,红塔区、澄江县、华宁县、江川县、易门县和红塔山自然保护区的小蠹虫综合治理工程,核桃、竹子、膏桐等特色经济林,退耕还林等重点项目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程正在积极推进。

  教育部门:确保学校师生饮水安全,利用板报、标语、班会等形式积极开展师生节约用水、防火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认真排查水源、蓄水、供水等情况,采取蓄、引、提、拉等有效措施增加蓄水量。目前,没有一所学校因缺水停课。

  卫生部门:加大农村饮用水安全的监督管理和监测工作,加强经水传播疾病的诊断救治。广泛开展以发热、咳嗽、腹泻、皮疹、黄疸等疑似传染病的症状监测,及时发现和治疗可疑病例。加强学校、建筑工地、农民工聚居区的传染病监测。截至3月8日,全市卫生系统共出动4014人(次),发放6886公斤漂白粉、1059公斤消毒灵粉和11673瓶消毒灵片,发出宣传材料28000份。

  气象部门:1.根据省气象局命令,市、县区气象局1月29日启动重大气象灾害Ⅱ级应急响应,2月26日升级为重大气象灾害I级应急响应。2.市县区气象台站密切监视旱情发展,加强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干旱评估和历史资料分析,加强与省气象台天气会商,及时向政府和有关部门提供抗旱决策气象服务。通过气象综合信息电子显示屏、手机短信等及时发布干旱预警和抗旱救灾、森林防火等信息。3.组织开展人工增雨作业。在2月17日夜间至18日小阵雨降水过程中,8个县区的 21个作业点开展了49点次的人工增雨作业,发射箭弹90枚,使作业影响区域普降小到中雨,新平县的腰街作业点影响区域降雨达到了大雨量级。目前各县区人降办随时准备,一旦具备作业天气条件,将及时组织开展增雨作业。


  联系单位:玉溪市人民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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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一O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