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交通局2009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及2010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
发布时间:2009-12-02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全市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省交通运输厅的指导帮助下,在市直各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在局属各单位、各县区交通局的团结协作、努力工作下,始终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年”的各项目标任务为主线,坚持以人为本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不断完善安全生产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推动安全生产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以加强安全法规教育和专项治理为重点,不断加大公路建设、道路运输、水上运输、公路养护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加强部门联合,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积极探索适应安全生产管理监督的新理念、新方式,全面推进安全文化、安全法制、安全责任、安全科技、安全投入“五要素”的深入落实。道路运输四项控制指标1—9月情况,百车事故率2.75次,与2008年同期4.85次相比下降44%,百车死亡率0.07人,与2008年同期0.42次相比下降83%,百车受伤率2.48人,与2008年同期1.9人相比上升83%,百车经济损失率4.55万元,与2008年同期12.54万元相比下降60%。公路修复、公路养护施工安全没有发生死亡事故;水路运输安全继续保持“无沉船、无死亡、无经济损失”的成绩。通过全市交通行业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安全生产继续保持平稳发展态势。
一、加强领导,组织严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为保证交通行业安全生产有组织、有领导、有步骤地深入开展,我局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突出安全生产监管的主体地位,明确安全生产责任,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保障措施。一是成立了安全生产领导机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全面负责安全工作的领导、监督和检查;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具体负责安全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和日常工作的开展;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任成员,负责所在单位安全工作的组织和实施。二是坚持行之有效的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全年市县交通局召开安全专题会议226次,及时传达上级安全生产有关的方针、政策和指示,认真检查各成员单位平时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肯定成绩、找准问题,对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妥善加与解决。三是层层抓好组织落实,督促所属单位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机构和防范体系,主要领导亲自抓安全生产,切实把抓安全生产的责任落到实处,使安全工作从局领导班子到所属单位和部门负责人思想上有位置、操作上有目标、工作上有责任。四是建立和实施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加强机构、机制、队伍建设,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大力营造全员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的氛围,不断增强全员安全防范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全年共签订各类安全责任书4680份。五是强化对客运企业的安全管理。有效防止客运企业对所属车辆、车主、从业驾驶员等生产要素“以包代管、只包不管”而导致安全管理削弱的情况,从管理措施上保证客运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职责与法人代表负责制。明确客运企业对所有进站的客运车辆、车主、从业驾驶员,如发生“以包代管、只包不管”而发生的交通事故,不管涉及谁,决不包庇护短、姑息迁就,一律依法据实提请严肃追究。在2009年的安全生产工作中,由于我局安全生产领导有力,措施扎实,责任落实,使整个安全生产自始至终形成上下配合、齐抓共管、群策群力、运转自如的保障体系。
二、坚持以人为本,安全教育宣传到位
为进一步提高交通系统干部职工和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我局始终把强化全员安全学习宣传教育、提高人的素质作为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途径。一是认真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和从业人员深入学习《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及时传达中央、省、市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重要指示,从法规意识上不断增强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防范意识,从而使安全生产从传统的思维管理逐步走向规范化的法制管理轨道。二是突出抓好元旦、春节和“五一”、 “十一”黄金周四大节日交通运输安全思想和职业道德教育,教育交通运输从业人员自觉遵守道路安全法规,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杜绝各种违章行为。同时教育驾驶员做到文明行车、礼貌待客、优质服务,不开赌气车,不开带病车,严禁超速行驶。三是 以“安全生产月”为契机,积极开展安全法规知识宣传,用辩证的观点看待安全与生命、安全与稳定、安全与发展,切实把安全生产摆在突出的位置,使广大干部职工和交通运输从业人员不断增强安全责任意识。四是建立和完善安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结合我省其他州市发生的特大交通事故,采取举一反三,教育交通运输从业人员认清事故对社会、家庭造成的影响和危害,不断提高交通运输从业人员执行交通安全法规的自觉性。各运输企业、建设施工单位认真组织从业人员每月进行安全教育,各县区交通局,局属各单位通过印发宣传资料,在全市公路危险地段、构筑物墙面、护坡、跨路桥刷写交通安全标语警句,悬挂宣传横幅,从思想上促使交通从业人员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法规、制度。2009年1—9月共组织干部职工、公路建设施工单位、驾驶员安全学习教育1288次,参加人员6万余人次;召开安全领导小组会议52次;在全市发放安全宣传资料30000余份。
三、强化源头管理,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开展到位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年”活动精神,抓好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治理行动、宣传教育行动(“三项行动”),确保全市交通运输安全形势的总体稳定,我局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契机,以“安全生产年”工作开展为抓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密结合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实际,扎实开展“三项行动”。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根据《玉溪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玉安发〔2009〕5号)、《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交运安〔2009〕52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交通系统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结合我市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建立了组织领导机构、制定了实施步骤、确定了实施范围,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为“三项行动”扎实有效地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重点突出,措施到位。我们以通过“三项行动”的实施,推动“安全生产年”顺利开展,完成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任务为目标,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安全生产教育行动为重点,采取了五项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交通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交通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落实生产主体和部门监管两个主体责任;二是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交通运输非法违法行动,建立规范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法治秩序;三是深化水上交通安全、道路运输和交通设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切实解决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四是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增强全员安全意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技能素质;五是防范和减少交通安全生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管理各项指标控制在年度下达的考核指标以内。
(三)严密组织、效果明显。一是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生产经营行为,规范安全生产管理秩序。按照国务院、省、市政府对安全生产的安排部署,组织有关人员对客运企业、危货企业、施工单位,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客运企业、危货运输和公路建设施工单位的管理制度、应急措施、安全机制建立情况等。通过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有效的控制了安全事故的发生,检查过程中,做到发现一起治理一起,不留死角,不留后患。1-9月共开展执法行动405起(其中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建设、生产、经营的60起,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130起,其他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的215起),确保了安全生产,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二是扎实抓好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按照 “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部署要求,着力查找整改本行业、本单位在思想认识、责任落实、监管力量建设、日常监管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及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持以企业自查为主,行业主管部门督查、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切实抓好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投入、安全管理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职工安全教育等环节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治理。深入开展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和无证经营活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从业行为,今年1-9月共排查治理隐患企业单位168家,排查一般安全隐患522项,整改337项,整改率为64%,排查重大一般隐患7项,整改7项,整改率为100%,列入治理计划的重大隐患23项,落实治理目标任务10项,落实治理经费物资10项,落实治理机构人员10项,落实安全措施应急预案14项,累计落实治理资金15.6万元。三是严密组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以“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主题,组织学习《安全生产法》及交通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深刻认识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目的、意义和要求,增强交通系统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法制意识。积极组织开展第八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大力普及安全常识、安全操作规程、防灾避灾知识和技能,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安全操作技能和自我保护能力。全面推动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切实将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加强交通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交通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落到实处,提高交通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着力抓好各级、各类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持证上岗,提升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整体水平,努力形成共同“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良好氛围。
四、突出重点,开展打击“黑车”成效显著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管理促进出租车行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08]125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打击“黑车”等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云府明电〔2009〕3号)、《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于开展打击“黑车”等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交公路发[2009]44号),以及3月23日省交通运输厅、公安厅联合召开的打击“黑车”等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专项治理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我市对专项活动进行了部署,于4月1日至5月20日在全市开展打击“黑车”等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专项治理活动,坚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疏堵结合、依法监管、务求实效”的原则,在巩固历年治理整顿的基础上,针对目前出租车行业存在的非法经营情况,加大打击非法营运行为工作力度,进一步改善出租汽车经营环境,维护出租汽车经营者合法权益,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市交通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239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5694份,检查车辆 9973辆,查扣违法营运车辆85辆,教育警告922人次,罚款227410元。
针对非法营运车辆机动分散、参与人员情况复杂、查处取证难等因素,仅靠交通部门查处,收效甚微,我市结合实际,制定了《玉溪市开展打击“黑车”等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公安、交通、建设、工商等部门联合执法,按照宣传发动、组织实施、总结巩固三个阶段逐步推进,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巡查、定时查与不定时查、交叉查与联动查、明查与暗查相结合的措施方法,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一是抓重点,以点带面。此次活动以“进一步改善出租汽车经营环境,维护出租汽车经营者合法利益,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稳定、和谐发展,创造公平竞争、和谐有序的市场环境”为目标,突出了三个重点。一是重点打击非法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的组织者,特别是严厉打击有组织的非法营运团伙以及带黑恶势力性质,垄断市场、强迫交易的违法犯罪行为,查处非法运营和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团伙;二是重点查处非法经营的“黑车”、伪造运营证照的小客车、驻点运营的异地出租车以及摩托车、客货二用车和其他车辆等非法经营行为;三是重点治理主要客运线路、汽车站(场)、宾馆、医院、商品集贸市场、旅游风景区、新建小区、城乡接合部等地区非法运营车辆和倒卖客源、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
五、加强管理,日常监管落实到位
(一)在道路旅客运输安全管理上,重点做好“三关一监督”。加强源头管理,强化对各客运站的监督,并督促客运站严格落实出站前四证三卡管理制度,执行“六不准发车”,即:驾驶员资格不合格的不准发车;经营手续不齐全的车辆不准发车;车辆技术性能达不到国家标准要求的不准发车;未配备有效合格消防器材的车辆不准发车;“三易”物品上车的不准发车;超员超载、货物超高车辆不准发车。从源头上把好安全关,确保道路旅客运输安全。
(二)加强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工作。根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章和标准,对全市15户专业危货运输企业,从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各项操作规程、车辆技术等级等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通过检查,我市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基本达到了规范化经营,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安全事故隐患,有效地遏制了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对在建公路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公路施工现场管理是安全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为保证施工中的各项安全,严防施工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认真贯彻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令),深入施工现场,专项检查《玉溪市交通局关于印发交通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落实情况,加大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力度,重点对爆破物品、施工机械及车辆、施工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工棚的设置进行全面检查,通过检查,各施工方基本能按照与业主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各项内容要求力口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
(四)加大县乡道路检查,保证道路完好、畅通。为保证道路畅通,确保行车安全,我局领导多次与各县区交通局共同组织公路管养部门、路政大队对所管辖的公路进行全面检查,检查中,发现危险桥梁涵洞及时加固,发现坍方及时清理,对高边坡、危险、易坍塌路段设置了各类警示标志,公路灾害预防措施、应急预案、应急抢险机构、队伍、设备、物资准备齐全到位。
(五)为确保水上运输安全,严把水上交通安全“三关”。一是严把船舶检验质量关,确保运输船舶和渡口船舶的适航。二是严把船员培训考试发证及年审关,确保船员适任。三是严把水路运输企业市场准入及年审关。认真落实水上安全四级管理责任制,层层签订水上安全责任书1982份,达100%。对重点水域、水库、渡口、码头、公园从事航运经营的船舶进行了严格认真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有效保证了水运安全。
六、存在的问题
l、个别客运企业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思想认识不够,重效益、轻安全,内部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安全学习教育没有形成制度,监督检查力度不够。
2、少数客运站安技人员的责任意识不强,例检还存在流于形势,不认真负责。
3、对公路排查出的“黑点”安全隐患整治经费不足,致使有的安全隐患一时难以消除。
4、少数公路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检查工作重视不够、管理不严,时而出现麻痹思想和违规操作现象。
六、2010年工作思路
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和《安全生产法》,紧密结合交通行业的工作实际,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安全生产意识,为构建安全、和谐、文明、有序的交通工作环境而不断努力。
工作目标:切实加强领导,突出日常检查和监管,继续抓好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严格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和工作制度,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工作措施: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错综复杂、点多面广、千头万绪,必须分清主次和轻重缓急,优先突出重点,抓住关键问题,强化现场监督管理。
1、道路交通安全要严把“三关一监督”。按照“抓好源头,抓好预防和搞好事前监督”的工作原则,严把运输市场准入关,严把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严把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关,搞好汽车客运站安全监督;要把道路客运和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作为工作重中之重,抓实抓细。
2、水上交通安全要坚持长效管理和专项整治相结合的工作原则,确保水上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水上安全主要抓好“四个”重点(重点水域、重点船舶、重点时段、重点人员)的现场监管,做到“严防死守”,要切实落实好乡镇船舶安全管理责任制,强化乡镇船舶安全管理工作。各县区交通局要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渡船、渡口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充分认识专项整治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按专项整治方案的要求,在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抓住机遇,争取国家、省、市资金的支持,完善规范我市水运交通基础设施,确保水上安全形势的稳定。
3、公路建设和养护的安全管理,要切实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落到实处。要健全各项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
4、认真组织开展好“春节”、“五一”、“十一”黄金周、“六月安全生产月”等重点时期的重点工作。
5、加强对本单位自用车、公共场所、消防、用电等安全管理。
6、安全管理基础工作再上新台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安全管理台账,会议记录、检查记录、事故隐患整改记录等原始资料,做到标准化、规范化。
玉溪市交通局
二OO九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