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2009年10件实事完成进展情况通报之七
按照玉溪市人民政府年初的工作安排和部署及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要求,现将截至10月底,市政府2009年十件实事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联系单位:玉溪市人民政府督查室
联系电话:0877—2038600
电子邮箱:yxdcs512@163.com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十一月十七日
附:1、
2009年度市政府十件实事完成进度统计表(1).doc
说明:
(1)十件实事第2项
实际今年计划发放农村小额信贷资金20000万元,其中:市扶贫办发放小额信贷资金5000万元,市农业局发放畜牧信贷资金15000万元。截至10月底,扶贫信贷资金已发放3700万元,畜牧信贷资金发放已召开专题会议,任务下达到各县区,预计12月底可完成任务。
(2)十件实事第4项
一是提高五保对象生活补助标准:我市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的五保对象月人均 297元和168元,比去年同期分别增加120元和71元。二是提高60年代精简退职人员生活补助标准:我市的60年代精简退职人员最高补助标准每人每月193元,最低168元,与去年相比每人每月增60元。三是提高部分村干部生活补助标准:“村干部岗位补贴每人每月增加100元,农村原大队一级部分离职半脱产干部每人每月增加50元”此项经费由省财政承担,目前,除红塔区和华宁县正报批外,其余县已完成发放工作;“离职村办干部每人每月增加50元”所需经费均由各县区财政承担,市民政局与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适当提高玉溪市农村离职村办干部定期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对提高补助范围、标准及时间作了明确规定,目前易门县、元江县、澄江县、江川县已完成发放工作,其余县区正在报批。四是提高优抚对象的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目前,省尚未出台关于提高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方案。市县两级的《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已制定并开始实施,我市正在努力解决优抚对象医疗难问题,提高优抚对象保障水平。
(3)十件实事第6项第4条: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报销制度
《玉溪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费用统筹暂行办法》于2009年11月1日起执行。
(4)十件实事第6项第3条:完成11个县、乡镇计生服务站所建设。省计生委原批复11个,后追加2个,全市实际需完成13个县、乡镇计生服务所建设。
(5)十件实事第8项:完成中心城区交通环境综合整治一年行动计划
已完工项目:现已完成聂耳小学门前绿化停车场改扩建工程、珊瑚路扩建工程、小庙街与珊瑚路人行天桥拆除工程。
正在推进的工程项目:1.东风中路会堂、交通银行、汇溪大厦、高原明珠环岛拆除工程已经完成施工图设计;2.南北大街人民路至凤凰路段街心花园拆除工程已完成拆除实施方案;3.拓宽凤凰路机动车道项目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并编制完成方案;4.明珠路延长线(高仓—哨坡)建设项目项自9月29日开工建设以来,工程进展顺利,截至10月底到位资金600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38.66%。5.环湖东路联络线建设项目已经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施工图设计;6.中心城区7条道路路面改造工程已经完成施工图设计,棋阳路改造一期工程已开工。
(6)十件实事第9项
根据省的安排,今年我市实际实施加固改造11550户、拆除重建5300户,分别比年初计划数少8450户和700户。至10月底,已完成加固改造9580户、拆除重建4430户,分别完成任务数的82.9%和83.5%。
(7)十件实事第10项
对购买农机具的农村居民给予财政补助事项办理完毕,2009年全市争取到中央购机补贴资金1890万元,至7月29日,全市共补贴农户购机9448台套,发放补贴资金1890.03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