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工作通报

玉溪市政府采购公务用车定点服务工作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09-11-17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市级政府采购2008年—2009年(两年一轮)公务用车定点服务期限将满,为进一步加强市级政府采购公务用车定点采购、保险、维修企业的监管,为市级部门单位提供安全、优质、高效、优惠、便捷的服务,降低公务用车采购、保险、维修费用,为下轮政府采购公务用车定点服务企业招标工作做准备,市政府采购办、采购工作处于8月中旬制定了工作计划,并按计划进行了调研、检查、征求意见,积极筹备招标工作。

  一、加强协调,重点检查

  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牵头,市监察局、市发改委、市工商局、市技术监督局、相关政府采购供应商代表等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本轮定点服务企业1家保险公司、5家汽车维修企业、3家汽车销售企业合同履行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主要采取听查看的方法,一是听取服务企业履约情况的汇报;二是实地查看企业管理规章制度和厂内布局规范、安全管理等;三是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为主,查看企业证照,有无超范围经营和违法经营记录;以发改委为主随机抽查汽车配件价格、维修工时费、车辆保险计算收费、汽车销售优惠率等情况;以技术监督局为主对汽车维修关键配件对照国家认证标准重点检查,并随机抽查备件库中的材料。四是认真听取政府采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公务用车定点服务企业是2007年招标,两年一轮定期服务的方式,履约检查则每年一次, 2008年进行了检查、整改。在本次检查中,定点保险、维修企业履约情况反映良好,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依法诚信经营、信守合同和投标承诺的意识进一步加强。一是各服务企业证照齐全,依法按期年检,合法经营,无超范围经营现象,检查期内没有违法违规记录;二是能严格按合同和投标承诺的收费标准和优惠率进行规范核算,在随机抽取的结算单据检查中未发现乱收费、乱加价、超标准收取管理费和不按优惠率进行优惠的行为发生,反而,有的结算单和服务项目,定点服务企业还超出了优惠和项目服务承诺,向用户提供了更优惠的条件和更为优质的服务。

  2、进货渠道基本规范、保证配件质量的意识进一步加强。经抽查配件发现,配件进货渠道逐年规范,基本上做到了与固定的正规厂商签有相应的质量保证条约,但也还存在国家实行生产许可认证管理配件无生产许可证、国家实行“3C”管理的配件无强制性认证,少数进口配件虽然是品牌汽车专用配件,由厂家直接提供,但还是无中文标识,即使是4S店也如此。

  3、汽车配件进货成本核算的意识进一步加强。在以前年度的检查中,维修企业普遍存在配件采购库存量小、材料成本价格高的现象,今年的检查,企业普遍都采取有计划采购配件,采购库存量小、材料成本价格高的现象有所改善。

  4、优质、品牌服务的意识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以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方式择优选取定点服务企业,使企业深切感受到了市场竞争优势,也增强了企业的优患意识。从服务企业的厂容厂貌看,部分企业自进入政府采购定点服务企业后,借政府采购金牌效应,逐年改善经营方式,扩大经营规模,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提高服务质量,创建企业文化,提升了自己的综合竞争实力。从服务项目看,企业在投标承诺之外还为政府采购用户和其他用户提供一些人性化和便捷的服务,用户至上的理念在企业逐步落实。从座谈和市场总体情况得知,随着市场的需求的变化,汽车销售、维修、保险企业不断增多,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招标方式,也使定点服务企业意识到只有切实树立并落实用户至上的理念,加强企业管理,为广大用户提供优质、安全、高效、低成本费用的服务,打响自己的品牌,才能立足市场。

  通过检查同时也发现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少数进口配件无中文标识,有一户企业一例配件产址厂名不相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二是安全配件无送检报告;三是电脑产生的结算单不能清晰地反映优惠情况,只能从政府采购统计表中反映;个别销售企业销售合同不规范,存在几种合同格式,且不能清晰反映市场指导价、供货价及优惠率;四是无序竞争的现象依然存在。

  二、征求意见,优化政府采购工作

  宣传贯彻采购法规、听取意见建议、寻求理解支持是采购招标前的一个重要环节,为做实这一环节,召开座谈会议,重点意见和建议,即由定点服务企业行业主管部门人员参加的协调会;由本轮为公务用车提供定点服务的供应商参加的供应商座谈会;由五大机关和车辆拥有量大的15个部门单位参加的用户座谈会,就本年度对定点服务企业合同履行情况检查的内容、重点,本轮定点服务企业服务中存在的问题、需改进的意见和建议,下轮采购中应加强和注意的事项、需采购几户定点维修和保险企业才能满足用户需要、服务期限等问题,充分听取了用户和供应商的意见和建议。

  三、满意度测评,听取用户的真实反映

  用户满意是政府采购工作目标之一,为总结本轮定点服务的满意度,向市级各机关事业单位发出满意度测评表172份,对公务用车定点服务企业进行了测评,由于测评采取自愿、不记名的方式,只收到返回卷89份。测评结果如下: 

 

测评企业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维修
玉溪通力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34
19
 
玉溪小汽车维修服务中心
39
18
 
玉溪环宇汽车商贸有限公司
14
25
 
玉溪市珊瑚汽车修理有限公司
21
21
 
玉溪金恒汽车销售服务公司
19
25
 
保险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玉溪市分公司
56
29
1

  收回的90份测评表,其中有两份为空白表、两份对保险公司未作评价。

  四、如实汇报,确定采购方案

  通过检查、座谈、征求意见、满意度测评,市采购办形成书面报告请示政府采购领导小组确定招标事项,由于时间紧,难于在短时间内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因此对领导小组会议需要研定的事项分别征求各位领导小组成员的意见和建议。回复意见一致同意“车辆定点保险企业1家、车辆维修定点服务企业5家、车辆轮胎销售和维修定点服务企业1家、车辆销售定点服务企业应采尽采”招标采购,确定了下一轮公务用车定点服务方案。

  五、加强宣传、精心组织采购招标工作

  按照领导小组确定的采购方案,在调查、座谈、征求意见、满意度测评的基础上,本着为市级部门单位提供安全、优质、高效、优惠、便捷的服务,降低公务用车保险、维修费用的原则,精心制作、仔细研究招标文件,在工作过程中对可能引起争议的因素多次讨论、请教有关人员、查证,努力预防采购风险,力求采购工作合法、部门单位满意、财政节支、供应商可操作的四赢效果。目前招标公告已在《玉溪日报》、玉溪市政府采购网站发布,招标文件正在发售中,招标工作按照规范的程序紧张而有序地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