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土资告字〔2009〕第6号)
经新平县人民政府批准,新平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委托玉溪正泰拍卖有限公司承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 坐落 |
土地面积 (㎡)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容积 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XTC(2008)17号 | 新平县桂山镇文化路 | 2909 |
城镇住宅用地 | 大于2.00 | 大于25% | 大于或等于20% | 70年 | 86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只可以单独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设有底价,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9年8月10日至2009年8月24日,到玉溪正泰拍卖有限公司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9年8月10日至2009年8月24日,到玉溪正泰拍卖有限公司提交书面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8月24日下午4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09年8月24日下午4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09年8月25日下午3时在新平鑫源酒店一楼报告厅举办。
七、预展时间及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物现场进行预展。
八、联系单位、人员、电话:
新平县 国土资源局 李女士 0877-7011165
玉溪正泰拍卖有限公司 李先生 0877-2016409
杨女士 0877-7016856
新平县国土资源局
二○○九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