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玉溪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5-11-06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按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机制,政府办公近期公布了《玉溪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为便于各地各有关部门抓好工作落实和社会公众更好理解相关内容,现就政策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行政许可是政府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重要手段。玉溪市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同时公布《玉溪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将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按照清单管理工作机制,市政府办公室于20239月修订发布了《玉溪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20258月调整公布的《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以下简称省级清单),市政务服务局会同各级各有关部门,结合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和机构改革等情况,修订形成《玉溪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

二、主要内容

《玉溪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共361项,包含部分:一是承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在玉溪市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共355项;二是承接云南省地方性法规、省人民政府规章设定的在玉溪市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共6项。主要修订情况如下:

(一)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和省级清单调整情况,依法新增古树名木移植审批事项,主管部门为市林草局,实施机关为市林草局、县级林草部门。

(二)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和省级清单调整情况,依法取消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药品零售企业筹建审批事项。省级清单将建设工程勘察企业资质认定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认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认定事项的实施层级调整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国境口岸卫生许可事项的实施层级调整为昆明海关(口岸所在地隶属海关),不再列入本清单。省市场监管局不再委托市市场监管局实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事项,不再列入本清单。

(三)根据省级清单调整情况,规范江河、湖泊新设、改设或者扩大排污口审批食品经营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外)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许可滇池、阳宗海、抚仙湖、杞麓湖、星云湖生态保护核心区内开展科研、考古、影视拍摄和水上水下活动许可的事项名称。

(四)根据省级清单和我市机构改革情况,明确市消防救援局主管的许可事项;将原由市科技局主管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A类、B类)、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主管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C类)合并为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主管部门为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对实施机关作了明确;将部分事项的主管部门,由市交通战备办调整为市交通运输局,实施机关相应调整;对拆除环境卫生设施许可燃气经营许可事项的实施层级作出调整;对部分事项的实施部门进行了调整。

(五)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和省级清单调整情况,调整部分事项的设定和实施依据。

(六)根据地方性法规修订情况和我市工作实际,调整部分事项备注。

三、有关要求

文件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清单管理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运行,不断提高审批效率和监管效能,持续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