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工业类投资项目“竣工即投产”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玉溪市工业类投资项目“竣工即投产”
实施方案(试行)政策解读
问:《玉溪市工业类投资项目“竣工即投产”实施方案(试行)》的出台背景是什么?
答: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作出的重大决策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2023年,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浪潮中,玉溪市积极贯彻落实国家改革要求,在学习国内一些先进发达地区做法的基础上,先行先试,锐意改革,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扎实推进审批改革,出台了《玉溪市工业类投资项目“交地即开工”实施方案(试行)》。2024年为解决项目建成到竣工验收,用时长、企业投产慢的实际问题,在“交地即开工”的实践创新基础上总结提升经验,决定推行玉溪市“竣工即投产”的审批模式改革,优化竣工验收流程,促进项目早投产、早受益。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在牵头组织外出考察学习、总结改革试点工作取得成效的基础上,结合玉溪实际起草了《玉溪市工业类投资项目“竣工即投产”实施方案(试行)》。
问:《玉溪市工业类投资项目“竣工即投产”实施方案(试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实施方案(试行)》包括工作目标、实施内容、实施范围、实施原则、主要任务、工作流程、职责分工、保障措施八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工作目标,在审批标准不降低、审批事项不减少,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打破项目综合验收后再投产的固有运行模式,对项目审批、竣工验收等流程与企业投产环节进行深度融合优化,创新项目审批和竣工验收机制,强化对项目建筑施工、验收的全流程服务与监管,进一步缩短社会投资工业类项目验收时长,实现“竣工即投产”,最大程度让企业早投产、早受益。
第二部分是实施内容,在项目施工许可审批期间,建设单位可向政务服务部门申请竣工验收前指导服务,由政务服务部门组建专班提前介入指导,在建设项目基本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组织各验收部门赴现场对项目预验收,企业投产准备可同步开展。随后,企业再申请联合验收,各部门现场向企业反馈竣工验收意见,实现项目竣工即可投入生产。
第三部分是实施范围,除4类特殊项目外,全市新建、在建、改、扩建的社会投资工业类项目均适用。
第四部分是实施原则,尊重企业意愿,以企业自愿选择为前提并从企业需求出发,主动做好建设项目实施过程和验收前的服务指导和帮办代办服务,打破部门壁垒,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各地区之间的协作,形成高效的协调机制,对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尊重工程建设基本规律和法定程序,在确保质量安全和生产安全的前提下,推进改革落地见效。
第五部分是主要任务,为更好地实施“竣工即投产”改革政策,明确了技术交底、预验收服务、全流程监管、分栋分段验收、承诺制、事中事后监管等6项主要任务。
第六部分是工作流程,将“竣工即投产”划分为企业申报、组建服务专班、预验收申请、竣工预验收、联合验收、竣工投产、不动产登记七个流程。
第七部分是职责分工,为保障“竣工即投产”改革的实施效果,明确了市政务服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等10家部门工作职责。
第八部分是保障措施,从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方法、强化监管工作、强化总结宣传四个方面,对推进“竣工即投产”工作提出要求。
问:《玉溪市工业类投资项目“竣工即投产”实施方案(试行)》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答:“竣工即投产”改革通过将传统的“接力跑步”式的项目审批和竣工验收过程,转变为“多个跑道、齐头并进”的方式,使得项目能够更早地进入投产或试投产阶段。具体来说,“竣工即投产”具有以下特点:
(一)流程优化:通过优化验收和投产流程、提前介入指导、分栋验收等方式,确保各审批环节多线并进、限时办结。
(二)时间压缩:通过创新举措,验收投产的平均时长比以往压缩了大量时间。
(三)成本降低:通过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减少了企业因等待验收和投产延误而产生的额外成本,提高了企业的经济效益。
(四)服务提升:实施专班服务和全流程帮办代办服务,确保项目定制专属验收流程,提升了企业对政府服务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