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农业现代化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
解读玉溪市农业现代化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
2022年10月26日,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玉溪市农业现代化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总体框架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立足当前高原特色农业发展现状与基础,围绕粮食、蔬菜(含食用菌)、花卉、水果、中药材、畜禽、乡村旅游、烟草等重点产业,紧盯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的短板弱项和瓶颈制约,细化提出重点产业提升、设施装备提升、绿色发展能力提升、绿色食品加工提升、三产融合发展提升、农业市场主体倍增、科技创新提升和农业开放提升8个方面16项重点工作。
二、主要目标
《实施方案》围绕粮食、蔬菜(含食用菌)、花卉、水果、中药材、畜禽、乡村旅游、烟草等重点产业,到2024年,高原特色现代农业重点产业全产业链产值由2021年的1800亿元增加到2500亿元;农业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农村一二三产业比例由2021年的27︰52︰21调整为22︰55︰23;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和精深加工水平显著提升,重点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与农业总产值之比达到2.6︰1以上,保持全省前列。
三、工作重点
(一)重点产业提升行动。从健全完善以烟菜花果药畜为重点的“6+N”产业体系,提升8个优势特色产业集群。
(二)设施装备提升行动。从加强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提升设施装备现代化水平2项工作具体实施。
(三)绿色发展能力提升行动。从坚持绿色化转型引领、强化农业标准化生产2项工作具体实施。
(四)绿色食品加工提升行动。从夯实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加快建设农产品加工园区3项工作具体实施。
(五)三产融合发展提升行动。从强化物流基础支撑、深化农业品牌创建、加快发展乡村旅游3项工作具体实施。
(六)农业市场主体倍增行动。集中培育一批在二、三产环节具有突出能力的链主龙头企业,提升农民合作社规范化水平,推进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
(七)科技创新提升行动。从加强现代种业建设、强化农业科技集成推广运用2项工作具体实施。
(八)农业开放提升行动。从扩大农业对外开放、大力发展跨境农业2项工作具体实施。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将农业现代化发展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三农”工作调度重要内容。
(二)加大政策支持。市级财政在稳定现有投入的基础上,引导鼓励组建相关重点产业基金。用好巩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相关政策,确保不低于50%的到县衔接资金用于支持产业发展。
(三)优化用地保障。强化耕地用途管制,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
(四)加强考核督促。将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工作推进情况纳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指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