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
为建立健全防汛抗旱应急救援机制,进一步做好我市水旱灾害突发事件的防范与处置工作,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我市机构改革具体情况和防汛抗旱工作实际,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玉溪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现将《预案》政策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预案》修订的背景和必要性
原《玉溪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自2007年经玉溪市人民政府审定发布实施以来,在依法有序、安全高效处置水旱灾害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和应急管理体系、能力建设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防汛抗旱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和定位发生了深层次、根本性变化。2018年玉溪市机构改革后,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及其办公室的职能也有了新定位,2021年12月,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从市水利局调整设置到市应急局,原《预案》已经不能适应当前体制机制需要,迫切需要根据调整后部门职能职责和应急处置新要求,对原预案进行修订,保证全市水旱灾害突发事件的防范与处置工作有序有效进行。
二、《预案》修订的过程
2021年12月玉溪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防办)调整设置到市应急局后,市防办迅速启动了《预案》修订工作。按照“上下对应”的原则,对照新印发的《云南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结合玉溪实际开展预案修订工作,于2022年4月上旬形成《预案(征求意见稿)》,向各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征求意见,并在政府网站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建议,共收到反馈意见19条,经过认真研究,吸收采纳4条,修改完善后形成《预案(专家评审稿)》。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要求,市应急局法规科对《预案(专家评审稿)》进行法制审查,并出具《法制审查意见》。4月26日,市防办组织水利、气象、水文等专家对《预案(专家评审稿)》进行评审,并出具《专家评审意见》。按照专家评审意见修改完善后,经市应急局局务会议研究报市政府专题会议讨论,经修改完善和反复论证,在通过厅内合法性、合规性、可行性审查后,形成了《玉溪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送审稿)送市人民政府审批,于2022年5月27日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
三、对《预案》修订几个主要问题的说明
(一)关于修改思路问题。《预案》修订全过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机构改革后水旱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新情况、新要求,紧扣《云南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玉溪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文件精神和部分市防指成员单位调整后的“三定”职责,深刻汲取河南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教训,充分吸收灾害调查报告提出的措施意见,着眼于实用、管用和好用的原则进行修改。
(二)关于《预案》结构。《预案》包括7个部分的内容:
第一部分,总则。明确了应急预案的指导思想、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
第二部分,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一是明确了全市防汛抗旱指挥体系由市、县(市、区)两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及其办公室和乡镇(街道)防汛抗旱基层组织组成。二是明确了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及其办公室和34个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
第三部分,监测和预报预警。明确各级气象、水文、水利、自然资源规划、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灾害性天气、洪涝(城市内涝)、山洪和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预报预警,并向同级防指报送信息。
第四部分,应急响应。按水旱灾害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应急响应分为Ⅰ、Ⅱ、Ⅲ、Ⅳ级四个级别,分别对应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4个等级。明确了市防指、防办和成员单位的响应方法。
第五部分,应急保障。提出了通信与信息、技术、应急队伍、供电、供水、交通运输、医疗、治安、物资、资金10个方面的保障措施。
第六部分,后期处置。明确了各级政府组织做好调查评估、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后期处置工作。
(三)关于指挥体系和成员单位调整的问题。指挥部设防汛抗旱总指挥和双指挥长,市政府相关副秘书长,应急、水利、消防等部门负责同志分别担任副指挥长;办公室主任由市应急局局长担任,3名副主任分别由应急、水利、气象3个部门负责同志担任。特别明确了在应急响应行动中,总指挥、指挥长、副指挥长的工作职责。成员单位数量调整34家,分别为: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和储备局、市能源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族宗教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审计局、市广电局、市林草局、市抚仙湖管理局、市政府新闻办、市防震减灾局、市气象局、应急管理部南方航空护林总站江川基地、玉溪供电局、云南铁投昆玉铁路有限公司、省水文水资源局玉溪分局、省滇中引水建管局玉溪分局、电信玉溪分公司、移动玉溪分公司、联通玉溪分公司。按照机构改革后各成员单位新的职能职责,对防指组织机构、成员单位的职责进行适当调整,重点明确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各成员单位的职责。
(四)关于监测和预报预警问题。按照“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的要求,坚持防灾减灾救灾关口前移,根据各成员单位职能职责,健全完善了监测和预报预警机制,进一步扩充监测预报预警信息的内容,特别明确极端降雨天气情况下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和响应动作。对预警进行重新分类和等级划分,设计新增预警发布、预警响应、预警解除整个流程的各项工作细节,加强监测和预报预警工作流程与《玉溪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规定的有效衔接,推进防汛抗旱应急处置体制机制向精细化、科学化、专业化发展。
(五)关于应急响应问题。维持原来水旱灾害按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划分等级的标准,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Ⅰ、Ⅱ、Ⅲ、Ⅳ级四级。明确Ⅰ级应急响应由总指挥签署命令,Ⅱ、Ⅲ级应急响应由指挥长或授权的副指挥长签署命令,Ⅳ级应急响应由市防办主任签署命令。在应急响应的启动权限、启动条件和响应措施的具体内容上作了较大调整,增加响应条件,从出灾以后才启动响应转变到研判可能造成灾害就启动响应,将响应关口前移,掌握救灾的主动性。细化响应条件,响应的启动更具操作性,避免出现响应启动过于频繁或长期不启动响应的情况出现,进一步细化启动响应后的工作措施,明确抢险救灾分工,规范工作流程和工作程序。
(六)关于应急保障问题。在应急保障章节新增“供电保障”、“供水保障”、“交通运输保障”、“医疗保障”、“治安保障”、“物资保障”、“资金保障”7个二级条目,以利于抢险救灾工作中,有关成员单位更好地发挥应急保障职责,帮助受灾地区积极恢复生产生活。
四、《预案》修改后的特点
(一)对应和体现了新情况,新形势。一是构建新型应急管理体制,指挥机构力量更加强化。指挥部设防汛抗旱总指挥和双指挥长,成员单位数量调整为34个。按照机构改革要求,将市防办调整到市应急局,加快形成统筹协调、统分结合的大应急工作格局。二是更加适应新的水旱灾害形势。面对极端天气多发频发的趋势,特别体现了极端天气下预警信息快速传递和响应处突等作用。修订后的《预案》,指挥体系更加完善,响应程序更加清晰,灾害处置更加高效,大灾应对更加充分,资源配置更加优化。
(二)更实用,更易操作,更顺畅。在操作上实化了《玉溪市较大及以上洪涝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方案》《玉溪市暴雨预报预警信息处置工作方案》两个作为《预案》实战化的关键的具体文件。《预案》细化指挥长和各有关部门及相关单位的具体责任、响应机制、行动措施,量化预警和应急响应启动的标准,增强了实用性、可操作性。预案印发后,将编制《预案》简本,便于携带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