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溪市产业发展“三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2-23 来源:市政府

《玉溪市产业发展“三百”工程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日前,玉溪市人民政府印发了《玉溪市产业发展“三百”工程实施方案》(玉政发〔20212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便于各县(市、区)各部门更好了解掌握《实施方案》相关内容,切实做好落实工作,现就《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和主要内容等说明如下。

一、出台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2015年、2020年两次考察云南,对云南产业发展提出明确要求,指出云南产业层次偏低,产业链条短,产品处于价值链中低端。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立足省情、把握国情市情,认清云南发展的使命任务,找准在全国发展中的坐标和方位,顺应产业变革和科技革命大势,高位引领,指导谋划云南现代化经济强省建设,做出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的战略部署,进一步明确了我省未来产业发展的方向,制订印发《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为更好推动《决定》贯彻落实,调动各类市场主体自主融入产业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省政府印发实施《产业发展“双百”工程实施方案》(云政发〔202018号,以下简称《方案》)作为《决定》配套政策。《方案》以2020年为基期,着眼未来10-15年,聚焦“5+8”产业发展,把产业发展的任务具体到企业、落实到项目,形成名单、精准施策,着力培育壮大100家营业收入上百亿元的独立法人企业,推动落实100个单一投资规模上百亿元的产业项目。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决策部署,构建我市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快推动“千亿级、百亿级”产业发展,实施产业发展“三百”工程,推进产业企业化、项目化、名单化、精准化,我市制定出台了《玉溪市产业发展“三百”工程实施方案》(玉政发〔20212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该《实施方案》由总体目标、遴选范围及标准、支持政策、工作机制等四个部分组成。

(一)总体目标

2020年为基期年,着眼未来10-15年,推进实施产业发展“三百”工程,围绕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聚焦重点企业、重大投资项目,打通堵点、连接断点,加强要素保障,激发市场活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和工作措施。努力培育10家以上主营业务收入上100亿元的独立法人企业,推动落实10个以上单一投资规模上100亿元的产业项目,培育落实主营业务收入上10亿元或单一投资规模上10亿元的产业项目100个,力争到2025年,产业发展“三百”工程对经济增长贡献率达到30%,为玉溪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强力支撑。

(二)遴选范围及标准

遴选范围主要从企业规模、固定资产投资额、产业政策、产业规划等方面作了规定。遴选标准主要分为企业标准和项目标准,同时还涉及企业信用等,企业标准重点聚焦企业能否在5-10年按计划进度实现营业收入达到10亿元以上,项目标准着重聚焦在未来5-10年产业项目总投资能否达10亿元且按计划完成投资进度。

(三)支持政策

提出了10条政策举措:

一是贯彻落实云南省《产业发展“双百”工程实施方案》,列入市“三百”工程的项目,优先上报省“双百”工程。

二是加大信贷金融投入支持,建立重大项目清单及融资需求推送机制,力争每个“三百”工程项目有一家银行牵头对接。

三是加大融资担保支持力度,将“三百”工程优先纳入全市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支持范围。

四是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从财政预算、市级财税培植资金、前期工作经费、工业发展、农业发展、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服务业发展、文化旅游、数字经济、城市建设、等专项资金以优先安排支持“三百”工程建设。

五是全力保障项目用地,对列入“三百”工程的项目(房地产项目除外),涉及新增建设用地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市级“三百”工程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使用玉溪市当年处置存量土地核算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纳入重点保障的项目用地,在批准用地时直接配置计划指标。实施差异化的工业用地区域政策和奖励政策。

六是进一步降低项目建设运营成本,“三百”工程项目落地开发区的,提供建筑红线外供水、污水、通电、通路、通气、通信等基础设施。

七是建立项目前期“绿色通道”, 建立项目前期快速审批“绿色通道”,推动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提升项目投资便利化水平。

八是实行环评分类管理,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制度。

九是支持企业吸引人才,支持我市“三百”企业引进高端、紧缺人才,协助其申报我市“百千万人才计划”,在其申报相关人才项目时适当给予倾斜。

十是实行企业和项目名单制管理,每年按照遴选范围和标准确定产业发展“三百”工程名单,实行针对性授信,精准化支持。

(四)工作机制

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市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组成,负责“三百”工程的组织领导、统筹谋划、机制创新、推动落实,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统筹解决推进中的重大困难和问题,审议产业发展“三百”工程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