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2017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政策解读
近日,玉溪市教育局出台了《关于2017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相关规定的通知》,按照国家、省的文件要求,结合玉溪市实际,对我市2017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工作进行了调整。6月7日,记者采访了玉溪市招生考试办公室负责人,就招生录取政策进行了解读。
问一:为什么要取消择校生?
答:长期以来,由于国家、省没有建立完善普通高中经费保障机制,导致择校生现象在全国、全省都一定程度存在。我市从2014年起就率先将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择校生比例从20%降低至10%,同时全面取消借读生、旁听生,很大程度减轻了群众负担,促进了教育公平。今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的通知》(云教基[2017]4号)文件:“严禁普通高中学校招收择校生。从2017年秋季开学起,各地必须取消‘三限’政策,普通高中停止招收择校生”等政策规定,从2017年起,全市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停止招收择校生。取消择校生后所腾出的学位,纳入正式生计划,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上优质高中的需求。
问二:为什么今年的加分分值要降低?
答:今年,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减少和规范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云教基[2017]2号)文件,明确规定:“保留国家和省有明确政策规定的加分项目;取消国家和省无明确政策规定的加分项目”“州市教育局应结合全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总分调整后本地的实际情况,对保留的加分项目分值进行适当调整”。同时,由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考试总分从原来的750分调整为600分,总分大幅降低,如果加分项继续按原来的分值加分,所占的加分权重就太高了,不利于教育公平。因此,我们充分听取家长、学生、教师和相关部门意见后,决定把普通高中照顾加分项目的分值在2016年的基础上减半,县区也不再保留自定的加分项目。既保证符合加分条件的对象能够获得照顾加分,也结合实际兼顾了教育公平。但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同一考生具备多项加分条件的,可选择分值最高的一项进行加分,不得累计加分;往届生、户籍不在玉溪市二区七县的考生不享受加分。
问三:今年的录取志愿有什么变化?
答:近年来,普通高中学校特别是县区高中多次反映,我市执行的“三个批次”志愿录取办法导致“好生源”大都集中在市属高中,不利于县区高中学校的发展。同时,随着国家、省、市对优质民办教育资源不断加大政策扶持,各类优质民办学校快速发展,作为公办教育的有力补充,极大地缓解了各地优质教育资源不足的矛盾,满足了群众多样化的教育需求。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教育综合改革的有关要求,切实加快“教学改革试验区”、“教学改革实验校”建设,也为了兼顾各级各类普通高中学校发展,保障考生权益,我们多次听取了县区教育局、学校、教师及相关部门的意见,根据五年来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实际情况及普通高考成绩、录取率现状,结合全市民办教育发展和合作办学的形势,将全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批次调整为二个批次录取。第一批次设两个平行志愿,招生学校共7所,由市教育局负责录取。第二批次设三个平行志愿,招生学校共17所,由各县区教育局负责录取。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民办学校具有一定的自主办学和自主招生权,因此,我们确定了3所自主招生学校。
问四:3所自主招生学校是哪些?如何招生?
答:3所自主招生学校分别是:玉溪实验中学、云南玉溪衡水实验中学和玉溪一中分校。玉溪实验中学100人自主招生报名时间统一为7月23日至7月24日止,由考生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成绩通知单》到学校办理报名手续,待第一批次录取结束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内,学校自主办理录取手续。名单一经确认,考生将不再参加第二批次的录取。云南玉溪衡水实验中学自主招生100人,玉溪一中分校自主招生200人,报名时间由招生学校自定,待第二批次录取结束后,学校自主办理录取手续。
问五:今年志愿填报是知分填报还是估分填报?
答:实行知分填报志愿。考生分数公布后,招办发给考生的《成绩通知单》上有该生的分科成绩、加分、总分和在全市考生中的排名位次,知分填报志愿能够让广大考生“知己知彼”,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分数、排名和各所学校的招生计划,科学合理定位并正确填报志愿,选择适合自己的学校,避免因错误估分误填志愿。温馨提示:考生志愿一经确认,不得更改志愿,志愿一经录取,不予办理改录手续(含自主招生学校)。我们要求各县区教育局和学校必须尊重考生的选择权,指导好考生及家长根据考生成绩、招生计划、家庭经济、学校收费、自主招生等情况认真思考、慎重填报。
近日,部分网友发出的招生政策是我们多次征求意见的稿件,请大家以6月8日《玉溪日报》和市教育局发布的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