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解读完善考试制度突出实际驾驶能力

发布时间:2012-10-30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和《机动车登记规定》重点内容解读

完善考试制度突出实际驾驶能力

  为增强考试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对小型汽车、大中型客货车的考试项目进行了调整,确保更多小汽车驾驶人考试合格后能够独立驾车上路,提高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应对复杂路况的能力。

  科目一理论考试方面,将科目一理论考试拆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主要考核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信号、通行规则等知识;第二部分作为安全文明驾驶考试项目,在实际道路考试后进行,考核安全文明驾驶要求、复杂路况下的安全驾驶知识等,加深驾驶人对安全文明驾驶常识的理解记忆。

  科目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方面,对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由原来的“训练10项、考试6项”修改为“训练、考试均为16项”,增加模拟高速公路、雨雾天、湿滑路、紧急情况处置等考试项目,提高了考试针对性和考试难度。对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的科目二考试,场地考试项目由原来的“训练10项、考试4项”改为“训练和考试均为5项”,场地考试中用标线替换现有的标杆,更加贴近实际道路场景。

  科目三实际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方面,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项目由原来的13项增加到16项,增加了加减挡位操作、路口左转弯、路口右转弯3个考试项目。在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合格后,还要参加安全文明驾驶常识理论考试。对大中型客货车科目三考试增加了山区、隧道、陡坡等复杂道路考试,并明确大中型客车考试里程不少于20公里,其中白天考试里程不少于10公里,夜间考试里程不少于5公里;牵引车、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考试里程不少于10公里,其中白天考试里程不少于5公里,夜间考试里程不少于3公里;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汽车考试里程不少于3公里。(交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