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实施意见》:完善基本公共服务 让农民进得来留得住
“农转城”怎么转?怎样才能让农民进得来、留得住、能发展?《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大城乡统筹力度促进农业转移人口转变为城镇居民的实施意见》,不仅对“农转城”的优惠政策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同时也对政府工作作出了相应的要求。
《意见》要求,政府要建立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创业发展绿色通道,为“农转城”群众提供“一站式”便利服务,依托为民服务中心和各类公开办事平台,拓宽农业转移人口办理户籍迁移手续渠道,简化办事流程、减少办事环节、公开办事程序,有效提高办理户籍迁移手续的服务水平,使农业转移人口能够快捷办理户籍迁移登记手续。
《意见》指出,政府要通过加强对小城镇的规划建设,强化产业支撑,把市、县区人民政府所在地作为推进农业人口转变为城镇居民工作的重点。
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通过科学规划和合理布局,要加快新建和扩建一批幼儿园、中小学,增强城镇接收农业转移人口子女入学的能力;要加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街道)卫生院建设步伐,提高城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对于工业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等新兴产业区,要集中安置农业转移人口,通过统筹规划,要积极探索农业转移人口转变为城镇居民的住房保障机制和方式,依托以公共租赁房等为重点的保障房建设,建立农业人口转变为城镇居民群体居住点。
如何解决“农转城”居民因失业、疾病等原因造成的生活困难?《意见》要求,只要符合有关规定,就应按照规定纳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给予救助。同时,要建立健全临时救助制度,帮助农村转户进城居民按照规定解决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和医疗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