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玉溪市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玉政办函〔2018〕10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为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的通知》(国办发〔2018〕61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开展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8〕79号)要求,切实加强对玉溪市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玉溪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玉溪市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柳文炜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刘世祥 市政府副秘书长
邓 皓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李丁全 市财政局局长
陈开翔 市农业局局长
王毓华 市粮食局局长
成 员:隆 勇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杨丽芬 市粮食局副局长
沈国庆 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琼丽 市农业局副局长
周映海 市统计局副局长
张春云 农业发展银行玉溪市分行副行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玉溪市粮食局,办公室主任由王毓华同志兼任,杨丽芬同志兼任副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办公室成员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
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云南省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统筹推进玉溪市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完成省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调、指导和督促各县区、各有关单位完成我市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工作任务,收集、整理和报告大清查工作推进情况,分析大清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协调办理需要提请领导小组研究审议的重要事项;完成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领导小组备案,不再另行发文。该项大清查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