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冬季食品安全预警公告
2015年冬季食品安全预警公告
(2015年第4号)
进入冬季,是宴请、聚餐、药膳进补的高峰期。近年来,食用草乌、附片时常有中毒事件发生,为防止此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和生命安全。玉溪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如下预警公告:
一、广大群众自办群体性宴席须严格按照农村自办宴席管理规定,提前24小时向所在村(居)委会申报备案,举办宴席过程中要保持周边环境清洁卫生,不使用劣质、变质、有毒有害、感官异常的原辅材料,妥善保管杀虫剂、杀鼠剂和消毒剂等有毒有害物品,正确加工贮藏食物,做好餐饮具、用具的消毒保洁。
二、餐饮服务单位、农村自办宴席以及学校、机关、企业、工地食堂等集体用餐单位,严禁加工食用草乌、附片等毒性中药材;集体餐饮使用的食品原料、烹制加工方法、餐饮环境须符合安全卫生要求。
三、谨慎食用冬季药膳。我市素有冬季药膳进补的习俗,毒性药材加工的药膳,若加工、食用方法不当,极易引起食物中毒。广大群众要充分区别食药两用药材,不提倡家庭煮食草乌、附片;如不慎误食,出现口腔、咽喉刺痛、烧灼感,口唇及舌头麻木感,舌体不灵活,语言不流利,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头晕眼花、四肢肌肉僵直、阵发性抽搐、牙关紧闭等症状,应立即到医院治疗。
四、各级医疗机构要做好食物中毒应急救治的各项准备工作,在积极抢救中毒病人的同时,应及时向当地卫生计生和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五、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应加强对餐饮经营单位、农村自办宴席以及学校、工地食堂等各种各类型集中供餐单位的监管,一经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同时,加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防范,广泛向本辖区公众宣传预防食物中毒的知识,严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玉溪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