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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首辆校车亮相澄江

发布时间:2013-02-26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2月22日,澄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为玉溪市首辆校车授牌。交警大队教导员杨正旺将“校车”牌授予澄江县小天鹅幼儿园负责人。

  为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保障乘坐校车学生的人身安全,减少学生上下学的交通风险,我国于2012年4月5日颁发了第61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公布了《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澄江县小天鹅幼儿园为方便幼儿入园和出园,多年来一直坚持接送幼儿,但由于没有正规的校车,加上国内一些地方近几年来发生的一些触目惊心的校车事故,小天鹅幼儿园为保障幼儿的安全,于去年底筹划购买校车,经向县政府、县教育局及县、市公安交警部门多方了解协商,并取得上述多部门的支持重视,幼儿园投入24万余元购买了一辆32座的大型校车。

  幼儿园开学在即,为尽快让校车投入使用,幼儿园负责人便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办理车辆落户手续,因该辆校车属玉溪市首辆,交警支队车管所十分重视,积极为该车办理相关手续。2月18日,校车落了户上了牌;2月22日,支队车管所民警再次来到澄江交警大队,协助澄江交警大队车管所为校车办理相关录入注册手续,同时对校车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验。当天,交警大队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认为该辆车符合校车安全国家标准,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明,并已经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了注册登记,将“校车”牌授予小天鹅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