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装射钉枪:不是发明是犯罪
通过多年的收缴工作,玉溪民间遗留的火药枪、猎枪等枪支逐年减少,改装射钉枪却借机来填补“空白”。
红塔公安分局北城派出所收缴的改装射钉枪 (资料图片)
今年10月31日,红塔公安分局治安管理大队民警接群众匿名举报,峨山男子王某非法持有枪支。民警依法对王某租住的宿舍进行检查,从其宿舍内搜出改装的枪支一支、射钉弹44发、自制枪托3个。据调查,王某于今年5月在红塔区某机电设备超市花310元钱买到器材后,利用其务工场所的电焊机将射钉枪改装成火药枪,并将枪支藏放在宿舍内,于10月两次持改装枪支到山上打猎。令人意外的是,王某3年前在峨山老家的时候,峨山县公安局岔河派出所民警曾到其家中发过宣传资料,他在峨山老家还上交过5支火药枪。他也知道非法改装和持有枪支是违法犯罪行为。因存在侥幸心理,心想悄悄改装射钉枪无人知道,闲来没事的时候还可以进山打猎消遣,没料到他的这种行为,最后导致自己被依法起诉。
据了解,今年6月12日10时许,全国公安机关“统一销毁非法枪爆物品活动”正式启动,150个城市统一销毁活动同步举行。玉溪作为云南统一销毁的主现场,共销毁各类枪支9087支。这说明,通过多年的收缴工作,玉溪民间遗留的火药枪、猎枪等枪支逐年减少,“缉枪治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在“真枪”逐步消失的同时,改装射钉枪却悄然浮出水面,并带来了新的安全隐患。
改装射钉枪频伤人
2010年正月十五,是全家团圆的日子。可对于元江的白某某来说,这个元宵节却毁了自己的一生。2月28日是元宵佳节,白某某的堂姐邀请白家的几个兄弟姐妹到家里吃饭,白某某和自己的姐夫王某某坐一桌,本不会喝酒的他破例喝了酒。席间,为了让大家喝得更高兴,白某某便吹嘘自己的堂哥拆老房子的时候,在一土基里发现有一条还活着的鳝鱼。没想到姐夫王某某一再坚称不可能,双方遂发生争执。因为是姐夫,白某某便没有多说,只是说了一句“你是长辈,我尊重你”。听到此话,王某某便掐住白某某的脖子并将其推倒在地,由于身体单薄,打不过姐夫的他就回家了。回到家后的白某某越想越气,想到平时王某某就很看不起自己,更没想到姐夫竟然在全家人面前,因为一点小事就动手打自己。在酒精的作用下,想到自己有一支10多年前因装潢而购买的射钉枪,后来经过自己改装成为可以发射铁沙的射钉枪。于是,他想教训一下王某某,遂将家里的射钉枪和刀子取出来,去找王某某算账。随后,白某某便跑到姐夫家门口,大声叫喊,要求王某某一定要把事情说清楚,同时用砖块砸王某某家的玻璃。白某某的行为激怒了王某某,便出来抢夺白某某手里的刀子。抢夺过程中,白某某的左手不小心被刀划伤,失去理智的白某某掏出射钉枪对准王某某就是一枪。看到姐夫倒地,被惊醒的白某某立即丢下手中的射钉枪跑到二哥家中说明情况,同时表示要到公安机关自首。在家人的陪同下,白某某来到了澧江派出所自首。
2010年7月11日,元江县青龙厂镇路通村委会发生了一起射钉枪伤人事件,酿成一人受伤的惨剧。据民警介绍,7名嫌疑人都是青龙厂镇路通村委会村民,7月11日当天傍晚7点,7名嫌疑人邀约上山打猎,并准备了5支改装射钉枪作为打猎工具。上山没多久,一名嫌疑人却打伤了一名村民。由于报案及时,当晚,甘庄派出所民警迅速抓获了7名嫌疑人,并收缴了5支非法改装的射钉枪和多发子弹,伤者也被及时送往昆明救治。后经民警勘验发现,在村民受伤的地方还摆放着一支改装的射钉枪和捕猎器械。警方初步断定,该受伤村民也是上山打猎的违法人员。
一年夺走两条命
“改装枪支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除了会伤人,近距离发射时还可能致人死亡。”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民警说。
去年2月16日23时许,元江一医院医生打电话到元江县公安局澧江派出所报称:有人被枪打伤,生命垂危,正在医院救治。枪是国家严格管控的,为什么一个普通老百姓会被枪打伤?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意识到案件的重要性,民警立即前往医院调查。
在医院,民警发现有两名男子在伤者旁边。当时,两名男子声称伤者是被公路旁村子的人用枪打伤的,但在民警进一步的询问中,两人却支支吾吾、神色慌张,随着调查的进一步深入,案件终于真相大白。原来,2月16日,当事人李某和李某某在朋友马某家看电视,22时30分许,杨某某和史某邀约李某、马某、李某某到户外打猎,史某准备了一把射钉枪作为打猎工具。之后,李某某用摩托车载着李某、杨某某,马某载着史某,往元江县城方向出发,但逛了几圈后,因为没发现猎物,5人决定回马某家。然而,在途中,史某手里的射钉枪突然射出一束火花,接着史某便从马某的摩托车上摔了下来,4人立即下车查看,才知道是枪走火了。
看到史某被射钉枪击中下巴,伤势过重,马某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等把史某抬上救护车后,马某、李某某、杨某某、李某便开始思考如何面对这一突然发生的事情,商量后4人约定:如果有人问起史某受伤的原因,就说是被公路旁边村子的人用枪打伤的。随后,4人分别回家换了衣服后,马某和李某某又返回医院照看史某。射钉枪则被李某某在回家的路途中丢到大桥下。然而,4人的攻守同盟没能骗过民警的眼睛,在民警的轮番攻势下,4人先后摊了底牌。不幸的是,史某因伤势过重身亡。
据警方介绍,除了元江,去年8月4日,在红塔区洛河乡双龙村委会也发生了一起改装射钉枪致人死亡案。
警方严打改装行为
如今流行各种DIY,自己动手组装飞机是发明,自己动手做饰品是情趣,但自己动手改装枪支就不是发明,更不是情趣,而是触犯法律了。近年来,针对改装射钉枪行为有抬头之势,我市公安机关采取高压态势,从2011年下半年开始便对销售射钉枪的店铺进行规范管理,要求这些店铺对购买射钉枪的人员、购买数量等信息进行如实登记。与此同时,警方通过行动,抓获了多名非法制造、买卖枪支的违法人员。
今年6月,红塔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在日常工作中获悉,从去年底至今年5月间,有人在红塔区一修理厂内用射钉枪非法制造枪支。根据信息,刑侦大队迅速抽调民警展开调查。通过大量工作及周密布控,于7月14日抓获嫌疑人孙某某、高某、杨某某。随后,又抓获非法持有枪支的犯罪嫌疑人谢某某。原来,去年底,犯罪嫌疑人高某在同朋友闲聊中得知,可以用射钉枪和钢管改装枪支。从小就喜欢枪支的高某便到红塔区一五金店购买了一支射钉枪、一根无缝钢管、100颗钢珠、100颗射钉弹,并自己尝试改装,均未成功。此时他想到了自己在红塔区某修理厂的朋友杨某某,并在杨某某的帮助下,将射钉枪改装成了可以发射钢珠,具有较强杀伤力的枪支。今年3月,在朋友的介绍下,高某将改装好的枪支以700元的价格卖出。5月底,高某又伙同朋友孙某某再次在杨某某的帮助下改装了一支枪,而嫌疑人谢某某在得知高某有枪后,遂将该枪支借走供自己玩耍。通过玉溪市公安局技术部门鉴定,高某等人改装的射钉枪系枪支。高某、孙某某、杨某某3人因涉嫌非法制造枪支被刑事拘留。
今年7月27日12时30分,新平县公安局接群众匿名举报:县城一五金店利用晚上大量出售射钉器和无缝钢管,怀疑是用于组装、制造射钉枪。接到举报后,新平县公安局立即成立“7·27”专案组展开调查。当日15时许,专案组在县城桂山街道桂细路某五金机电商行发现一支已经改装好的射钉枪,店主肖某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专案组遂将其抓获。经过调查,2010年5月,湖南籍男子肖某某和妻子袁某到新平县经商,在县城开了两间五金商店,经营五金材料和农具。期间,经常有人到店内问是否有射钉器和无缝钢管出售。肖某某从前来询问的人口中得知,射钉器和无缝钢管就是改装射钉枪的主要材料,于是上网查询得知了制作、改装射钉枪的方法。2010年6月以来,肖某某自行到昆明五金批发市场购买射钉器、无缝钢管、电焊机、射钉弹、铁砂等工具和器材,多次在其租住地进行射钉枪改装,并向周围乡镇出售,一次性非法获利2000余元。据统计,截至11月26日,全县共收缴射钉枪1831支、射钉弹3532发,仅平甸乡磨皮村某小组一次就收到群众主动上交的改装射钉枪12支。
红塔公安分局于近日发布公告,呼吁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到打击整治非法改装射钉枪,买卖、持有改装射钉枪的行动中来,如发现改装射钉枪,买卖、持有改装射钉枪的违法犯罪线索并进行举报,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后,视情况每起案件给予200至500元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