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警方大退赃 七十余辆车物归原主
三月破案603起 追赃105万余元
红塔警方大退赃 七十余辆车物归原主
警方提醒:
车辆应停在有专人看管的地方,停好后注意上防盗锁,车辆被盗应及时报案。
“我的摩托车一周前被盗,当时真没抱太大希望能找回来,真是太感谢民警了。”5月18日下午,家住中心城区民勤街的姚元强,在红塔公安分局领回自己被盗的摩托车时高兴地说。当日下午2点30分,市公安局红塔分局举行退赃大会,集中返还价值达70多万元的70余辆汽车、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等物品。
退赃大会上,当失主从民警手中领回被盗抢的车辆时,激动之情溢于言表。今年56岁的普学林系大营街人,1998年他买了一辆桑塔纳。今年4月6日晚10点左右,他将车辆停放在自家门口,结果第二天早上起床后就发现车辆不见了。“当时真把我急坏了,赶紧就向警方报警。结果没想到,一个星期后车子就被警方找到了,今天通知来领被盗车子,我的心情很激动。”面对失而复得的车子,普学林一边左看右摸,一边不停地向民警表示感谢。
据红塔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潘相宇介绍,近期,我市中心城区及周边“三车”(汽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被盗案件高发,占全局列案数的60%左右,平均每天接到此类报案十余起。针对全区车辆被盗案件高发实际,为严厉打击盗窃犯罪行为,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红塔公安分局按照“既要破大案,又要管小案”、“既要破案,更要追赃”的工作原则,自今年3月以来,先后部署开展了打击侵财性犯罪和“三车”犯罪两个专项行动,对盗窃“三车”犯罪行为展开严查追赃攻势。
据统计,自行动开展以来,全局共破获刑事案件603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88人,缴获汽车10辆,摩托车、电动自行车61辆,电脑4台,手机14部,赃款12万余元,赃物赃款总价值达105万余元。此次退赃活动,公安机关把案件已办结、涉案价值达72万元的10辆汽车、61辆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7部手机等一批赃物及时退还给失主。
目前,市区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保有量大,但防盗措施相对简单,被盗案件频发。警方就此提醒市民:车辆应停放在有专人看管的地方;停放在室内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要把钥匙插在车上,不管离开时间多长,都要给车子上防盗锁;发现车辆被盗后应及时报案,以便警方第一时间展开追查,切实为人民群众挽回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