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4~17.2合并数据

全市重点优抚对象困难补助发放工作基本达到预期目标

发布时间:2017-03-12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为认真贯彻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做好城镇部分重点优抚对象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云民优〔2015〕3号)文件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有关批示要求,切实做好城镇部分重点优抚对象解困帮扶工作,2016年12月9日,玉溪市民政局召开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云民优〔2015〕3号文件落实的紧急会议。会议要求2017年春节前将下拨经费的70%以上补助核发到城镇生活困难的重点优抚对象手中。

  以紧急会议为新起点,各县区民政局迅速展开工作,狠抓贯彻落实,采取有力措施,目前工作进展顺利,基本达到预期目标。截至2017年1月22日,全市七县二区累计收到乡镇、街道上报待审核对象1038人,占全市核拨经费人数1300人的80%;县区审核发放或即将发放的占全市核拨经费人数62.9%。部分县区推进速度明显加快,如元江完成核拨任务数由4.48%上升至100%;通海县完成核拨任务数由2.54%上升至64.4%;易门完成核拨任务数由11.27上升至70.4%;澄江完成核拨任务数由30.68%上升至83%;红塔区完成核拨任务数由1.06%上升至44.3%;江川完成核拨任务数由30.82%上升至67.8%。

  近日,市民政局组织相关工作人员深入红塔区、元江县、峨山县、澄江县督查就重点优抚对象困难补助发放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要求各县区将推进情况进行每日报送,在市县区共同努力下,目前此项工作正有序加快推进。

  据悉,下一步市民政局将督促各县区民政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争取配套资金、进一步强化宣传服务,并联合财政、人社等部门开展专项督查,以期形成市县合力、部门联动的工作格局,确保2017年一季度基本完成核发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