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4~17.2合并数据

全力推进全市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整改工作

发布时间:2017-03-12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环保部、省政府、省环保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和加快推进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整改工作要求,玉溪市高度重视、积极行动,采取多项措施,全力推进全市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整改工作,确保年底全面完成违规建设项目整改工作任务。

  一是制定方案,明确任务。2016年5月13日,玉溪市人民政府制定下发《玉溪市环境保护违规建设项目整改方案》(玉政办发﹝2016﹞88号),明确了清理整改范围、原则、时间安排、责任主体和工作要求,明确了县区人民政府和市高新区管委会是落实整改工作的总负责单位,环保部门负责清理整改落实、专项督查和专项验收,环保违规建设项目业主是整改落实的第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结合实际,分别制定了整改方案,确保环境保护违规建设项目切实整改到位。

  二是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在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和前期清理整改工作的基础上,认真总结,全面开展“查缺补漏、摸清底数”,做到“全覆盖、无遗漏”,深入一线,摸清底数,不留死角,全覆盖、零容忍地对辖区内各类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情况进行排查。经过认真清查,全市违规建设项目共582个(包括未批先建类的311个、批建不符的15个、未验先投的256个)。

  三是召开专题会议,全面推进整改工作。多次召开不同层次会议,推动整改工作。4月29日市环保局组织县区环保局、监察支队大队召开会议,对推进全市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改工作做出安排部署。5月16日玉溪市环境保护局和市工信委共同召开全市钢铁企业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整改工作推进会,对通过省发改委和省工信委备案的10家钢铁企业整改、备案工作做出安排部署和具体要求。5月23日玉溪市人民政府召开玉溪市环境保护违规建设项目整改工作推进会议,对加快推进玉溪市环境保护违规建设项目整改工作做了全面安排部署。各县区政府分管环保副县区长及县区环保局主要负责人,高新区管委会分管环保副主任,市监察局、市政府督查室、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环境保护局等13个家市直相关部门领导参加会议,市人民政府孙云鹏副市长到会并做重要讲话。

  7月28日,市政府就环保工作约谈各县区长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时贯彻落实省环保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约谈玉溪市政府提出的要求。强调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改进度缓慢,要求各县区和部门涉及的问题进行梳理,进一步明确责任和整改时限,并下发了《玉溪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全市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整改工作的通知》(玉市督字第35号),要求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必须加快推进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整改工作,8月31日前完成50%的整改任务,9月30日前完成90%的整改任务,到10月20日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四是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按照清理整顿工作的要求,做好分类指导,重点抓好环保治理设施欠账多、环保治理投入大、国家化解过剩产能、卫生防护距离不满足等项目。分类指导业主按照整改方案规定要求,做好环保设施完善,环境影响现状评价,做好补办审批手续、审查备案、临时备案、竣工验收等工作。特别是对不符合产业政策、选址不合理的,环境污染严重治理无望、环境风险隐患突出的,由建设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环保主管部门,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责令停业、关闭。对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产能过剩行业,严格按照国家、省的相关要求进行清理整顿,予以规范。

  五是加强监督,严肃问责。市政府将整改工作纳入市政府重点督查事项范围,不定期进行督查,对工作措施不力、进度缓慢、任务不落实进行通报,对不能按期完成整改任务的启动问责。自2016年8月开始,实行全市各县区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整改工作周报制度,并在全市通报,督促各县区不折不扣,克期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经过多措并举,全力推进,全市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整改工作进展顺利,全市环保违规建设项目582个,其中:未批先建311个、批建不符15个、未验先投256个,截至2016年8月31日,整改完成318个,其中:环评审批72个、备案31个、临时备案48个、验收117个、关闭41个、拆除9个,完成率54.6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