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土资告字[2012]第12号
经新平县人民政府批准,新平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位于新平县桂山街道富新路旁的 2(幅)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标的一:XTC(2012)02号宗地,面积为15769平方米,竞买保证金为1065万元;
标的二:XTC(2012)03号宗地,面积为13179平方米,竞买保证金为890万元;
两个标的规划指标一致:用途为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出让年限为70年,1≤容积率≤4,绿化率≥35%,建筑限高≤50米,均按现状出让。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提交竞买申请时必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金融部门出具的资金证明(每宗不少于2000万元),由不同银行(或同一银行不同帐号)开具的多张存款资金证明,其相隔时间不得超过1个小时;2、必须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方可申请参与竞买,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副本、股东会决议、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3、凡存在拖欠土地价款或者土地出让金、囤地炒地、不严格履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违反土地出让相关规定、或有土地违法行为的禁止参与竞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2年06月12日 至 2012年06月19日 到 玉溪正泰地价评估有限公司新平分公司(新平县国土资源局一楼)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 2012年06月12日 至 2012年06月19日 到 玉溪正泰地价评估有限公司新平分公司(新平县国土资源局一楼)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06月19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2年06月19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2年06月20日10时00分 在 新平县国土资源局一楼交易大厅 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经新平县国土资源局研究决定,本次拍卖活动委托玉溪正泰拍卖有限公司进行拍卖。
2、在2012年6月19日17时止,若竞买人数满三人以上(含三人),由玉溪正泰拍卖有限公司通知竞买人按时参加拍卖会;若竞买人数未满三人,则终止本次拍卖出让,由玉溪正泰拍卖有限公司通知竞买人,退还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
3、竞得人必须在自拍卖成交之日起30日内支付全部价款。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新平县古城街道锦秀路3号
联 系 人:杨女士 杨先生
联系电话:0877-7016856 2016409
新平县国土资源局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