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表彰首届“玉溪美德少年”的通知
为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云南省第九次党代会、玉溪市委第四次党代会及市委四届二次全会精神,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引导广大未成年人自觉践行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展示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成果,充分发挥未成年人中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激励广大未成年人更加积极地投入到“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实践活动中来,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妇联、市关工委决定联合组织开展首届“玉溪美德少年”评选表彰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精神,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为主题,大力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广泛挖掘选树未成年人中的先进典型,通过评选表彰活动引导全市未成年人见贤思齐,学习先进,践行美德,增强道德意识,养成良好品格。
二、 组织机构
本次评选表彰活动由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妇联、市关工委联合主办。为确保“玉溪美德少年”评选表彰活动的顺利开展,市文明办牵头成立玉溪市“玉溪美德少年”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组委会成员如下:
顾 问:张 玲 市委副书记、市文明委主任
董文献 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组 长: 孔施祥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
副组长: 王 科 市文明办副主任
罗 荣 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
赵 波 团市委党组成员、市青联专职副主席
田丽英 市妇联副主席
施美凤 市关工委学校教育组组长
成 员: 郭崇武 市文明办主任科员
林 燕 市教育局监察室副主任
张 谨 团市委学少部部长
赵 菲 市妇儿工委办公室主任
徐吟鹂 市关工委学校教育组副组长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文明办,负责评选表彰活动的日常工作。各县区相应成立由县区文明办牵头,有关部门、单位组成的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负责组织开展本县区的评选表彰活动。
三、 评选标准
首届“玉溪美德少年”评选的基本标准为热爱祖国、热爱家乡,诚实守信、自立自强,积极进取、富有活力,具有较强社会责任感和鲜明时代特色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少年。
1、 信守家庭美德,在家庭做个好孩子。心存感恩、孝敬父母;学会自理、分担责任;勤俭节约、常做家务;邻里和睦、共建和谐。
2、恪守学生道德,在学校做个好学生。学习勤奋、积极进取;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乐于助人;乐观向上、自尊自信。
3、 遵守社会公德,在社会做个好公民。遵纪守法、举止文明;热爱自然、保护环境;热心公益、服务社会;崇尚科学、珍爱生命。
四、 评选对象
凡年龄在7周岁以上,17周岁以下(以学生入学年龄规定为准)的我市中学(含中职学校)和小学在校学生,具有以上方面或某一方面美德事迹,能够带动和辐射他人的优秀少年均可参加评选。首届“玉溪美德少年”共评选表彰“玉溪美德少年”10名、“玉溪美德少年”提名奖10名,并从首届“玉溪美德少年”中择优向云南省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推荐第二届“云南美德少年”。
五、 评选程序
为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真正把事迹突出、品德高尚、群众公认的美德少年评选出来,评选工作分四个步骤进行:
1、 宣传发动阶段(2012年4月中旬)。主办单位联合下发活动通知,正式启动首届“玉溪美德少年”评选表彰活动,并在市内主要新闻媒体对活动进行宣传,公布推荐的程序和办法,营造广泛参与的社会氛围。
2、 推荐申报阶段(2012年4月30日前)。
(1)推荐要求。各县区和市教育局按照活动的评选标准,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基层学校、学生、家长参与推荐,确保评选活动全覆盖。各县区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对本县区的候选人要进行审核和评选,并在候选人所在学校和当地媒体等一定范围内公示后,由各县区文明委审定盖章后,正式推荐到市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每县区向市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推荐2名首届“玉溪美德少年”候选人,玉溪市教育局负责直属学校(包括中学和中职学校)候选人的审核和评选,在候选人所在学校公示后,向市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推荐2名“玉溪美德少年”候选人。
(2)材料报送要求。各县区和市教育局推荐的候选人要认真填写推荐表(推荐表内的简要事迹1000字左右),另外要认真撰写一份2000字左右的详实材料(要求事迹真实可靠、表述准确贴切、条理清晰分明、具有少年儿童特点和时代气息),附一寸免冠彩照。以上材料(推荐表、事迹材料、照片)各一式六份,于4月30日前报送市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同时,将推荐表、事迹材料及照片的电子版发送到市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电子邮箱(联系人:郭崇武,联系电话及传真:2023471;地址:玉溪市红塔区聂耳路31号市文明办,邮编:653100;电子邮箱:yuxiwmb@163.com)。
3、 评审阶段(2012年5月5日前)。市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对各县区和市教育局推荐的“玉溪美德少年”候选人资格和事迹材料进行审核,评选出首届“玉溪美德少年”建议名单在主要媒体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 命名表彰阶段(2012年5月)。公示结束后,报市文明委审定评选结果,并发文进行表彰。
六、 工作要求
1、 加强领导,周密安排。各地要充分认识评选表彰“美德少年”的重要意义,把开展“美德少年”评选表彰活动作为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有效抓手,作为加强对未成年人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宣传教育的重要载体,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点内容,摆上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统一思想、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评选表彰活动顺利、有序、高效地推进。
2、 精心组织,合力推进。各县区文明办和市教育局要认真做好牵头协调工作,抓好工作落实,确保评选推荐活动科学、有序、公开、公正。各级教育部门要充分发挥学校主渠道作用,积极挖掘先进典型,做好组织、推荐和评选工作;各县区团委要结合实际,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广泛发动共青团员和少先队员积极参与;各县区妇联、关工委要发挥好各级家长学校的作用,积极宣传,推动广大家长支持评选活动。
3、 立足基层,贴近实际。评选活动要充分体现群众性,立足基层学校,结合近年来广泛开展的争当“四好少年”活动和“五好小公民”主题教育活动,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广泛发动中小学生积极参与,认真宣传和推荐出事迹突出、有代表性、可亲可信可学的未成年人先进典型,把评选表彰过程转变为广大未成年人提升道德品质,争做"美德少年"的自我教育过程,切实取得实际效果。
4、 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把宣传工作贯穿评选表彰活动始终。各县区、各部门要发挥报刊、电视、电台、网络、宣传栏等多种宣传阵地作用,开展专版、专题、专栏,宣传“玉溪美德少年”评选的信息和“玉溪美德少年”候选人的先进事迹,宣传评选活动的进展情况和社会效果,宣传社会各界对评选活动的反映、反响和评价,努力在全市广大未成年人中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追赶先进的热烈气氛,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浓厚氛围。
玉溪市文明办
玉溪市教育局
共青团玉溪市委
玉溪市妇联
玉溪市关工委
2012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