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关于对易峨高公路峨山段超速违法行为实施电子自动抓拍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2-01-06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峨山县人民政府决定从2012年02月01日起在易峨高公路峨山段设置流动测速点,使用1套LDR-5和1套LDR-7型证眼雷达测速仪(出厂编号分别为:050835、090320)进行24小时路面监控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道路限速标准。易峨高公路峨山段限速标准为:小车80km/h,大车60km/h,摩托车60km/h。
 
  二、对以上超速电子自动抓拍违法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或驾驶人,一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需要对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进行查询的,可以拨打电话:0877-114查询或登录互联网查询,网址是:www.yxjjzd.gov.cn。或直接到云南省辖区内各交警支队、任意大队交通违法处理办公室查询。
 
  四、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或者驾驶人收到《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对以上被监控记录的违法事实无异议的,请你(单位)在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到云南省辖区内各交警支队、大队任意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接受处理。
  
  五、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或者驾驶人收到《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对以上被监控记录的违法事实有异议的,机动车驾驶人、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直接到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处罚。
   
  六、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或者驾驶人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接受违法处理的,应携带本通知书、驾驶证、行驶证。对未接受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不予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和办理相关车辆登记手续。
 
   
  特此通告
 
 
 
峨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O一二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