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区右所社区300亩预留发展用地位于沙头村、冯家冲村前,紧靠玉江大道、河滨路、红龙路。土地是2004、2005年玉溪市委、市政府生态城市建设征用右所社区及部分居民小组土地后,按一定比例以行政划拨方式留给被征地农民集体的预留发展用地。右所社区居委会、右所社区1至7居民小组为该地块共有人。经社区、小组多次反复研究,提出两种办法解决预留发展用地的开发利用,具体内容如下:
一、开发方式
1、出租方式。
通过自有土地的租赁,获取土地租金收益,社区、小组在国家允许开发范围之内不干涉开发商的正常营运。
2、出让部分土地的方式进行合作开发。
通过部分土地的出让,由开发商筹集自有资金,进行划拨及出让土地合为一个项目,统一开发运营,不作出让土地上的房产物业归社区居民持有,获取长远有效收益,出让土地上的房产物业归投资商持有,获取基本收益。
二、招商要求及条件
有意向参与该项目开发投资的开发商,无论采取上述任何一种开发方式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开发商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采取第二种方式合作的开发商,必须具有国家颁发的房地产开发资质,注册资金壹仟万元以上。
2、开发商必须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报名时必须提供公司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公告时间:
2011年10月29日—11月14日
三、报名时间:
2011年10月29日—11月14日(每天早上8:00—11:3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玉兴街道右所社区居委会(北二环路上段金盛酒店旁)
联 系 人:卢本谷、杨家明
联系电话:13099886327、13308776929
右所社区党委 右所居委会 右所社区1—7居民小组
201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