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江川县江城镇东门小区一住户房屋地基过高的问题
发布时间:2013-05-16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江川县江城镇东门小区的何女士来电反映,她们小区规划时明确规定户与户之间的基础落差不得超过5公分,但她家邻居现建盖房屋地基高出她家10多公分,就此问题她已向相关部门反映,但一直未能得到解决,希望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反映的问题经江川县江城镇调查核实,情况是:按小区建设规划规定,户与户之间自西向东地平高差为5.6公分/户。经查,其邻居建房地平高度符合小区建设规划,出现住房地基地平高差10多公分,是由于何女士住房建设在先,房屋发生整体下沉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