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江县龙街街道办事处的侯先生反映未领到参战补助金的问题
发布时间:2011-08-17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澄江县龙街街道办事处的侯先生来电反映,他参加了对越自卫还击战,和他在一个连队的其他战友都领到了补助金,但他一直未领到补助金,希望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经澄江县民政局调查核实,情况是:根据相关文件的规定,认定参战人员身份,首先本人档案中必须要有参战记录,如果档案中没有记载者,至少要有两名战友作旁证,证明人必须是同一个连队(中队或边防站所)、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同时参加作战并且是档案内有参战记录或同一战场立功授奖的。经查阅了侯先生的个人档案,其个人档案中并没有参加过任何作战的记录。侯先生所提及的证人,有的与来电人曾在过一个部队,但在作战前就已调到其他部队,不清楚他作战时的情况,不符合作旁证的条件;有的虽然与其同在一个部队,但证人只能证明与其一起入伍及退伍,并不证明其参加过任何对外作战。鉴于以上情况,在个人档案中无任何参战记录,且又找不到符合规定条件的证人为其作旁证的情况下,民政局不可能认定侯先生的参战身份,更不可能向其发放参战退役人员生活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