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办理二手车交易手续时间较长的问题
发布时间:2010-11-02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来电人反映,他是丽江人,于两星期前到玉溪购买了一辆牌照为云FF3268的二手汽车,他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但两个星期都没有拿到车辆的档案,无法继续办理其他相关手续,不仅耽误了他的时间,也影响了他的正常工作、生活,望相关部门帮助解决。 反映的问题经玉溪市公安局调查,来电人于2010年7月2日持浙C.1J518号小汽车档案到玉溪车管所亚太便民服务点办理机动车转入业务,当日就领取云F.F3268号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7月12日,来电人的委托代理人到车管所办理该车的变更住所迁出辖区业务,并于当日办理完毕,并提取了机动车档案。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第102号令)第十三条之规定,申请机动车转入以及办理住所迁出辖区业务,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办结,来电人在玉溪车辆管理所办理的机动车转入和变更业务,均在受理当日办结,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