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红塔区澧江路廉租房物业管理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0-11-02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关于对红塔区澧江路廉租房物业管理的两个建议:1、廉租住房老化致使各种维修费用支出较大,而租住廉租房的人员经济都比较困难,他建议大修理基金从物业管理费用中提取。2、原垃圾清运费按季度缴纳,为4元/月,现按年缴纳,为8元/月,他认为清运费按月缴纳较为合理。 经相关部门调查核实,廉租房小区未建立大修理基金,也从未向住户收取过大修理基金费用。小区公共部位、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大修、中修费用由红塔区建设局承担,小修由物业公司承担,住宅户内的小件修理由住户购买损坏配件后由物业公司免费修理。红塔区人民政府已充分考虑到廉租住房居住群体的收入状况,现行的廉租住房租金标准和物管费标准均处于全市较低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