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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澄江县教师小区电费收取的问题

发布时间:2010-09-29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澄江县教师小区的马先生反映,该小区的电费由华泰物业管理公司以每度0.5元的价格向住户收取,但据住户了解,电力公司的收费标准为每度0.36元(每月用电量在80度至120度之间)—0.48元(每月用电量在80度以下或120度以上)。他认为物业公司的收费价格高于电力公司的收费标准这种做法不合理,他建议由电力公司直接向住户收取,希望相关部门协调解决此事。 经相关部门调查核实,情况如下:由电力部门抄表收费的用户电费收取标准为:用电量1-80度为0.483元/度,81-180度为0.363元/度,180度以上的电价为0.483元/度。未进行抄表收费的用户执行小区综合电价。目前教师小区还有188户未办理“抄表到户”资料移交手续,所以该小区一直执行小区综合电价。经协商,电力部门从9月份开始对教师小区实行抄表到户,直接向用户收取电费,未办理授权的188户住户由业主办理完相关手续后才能享受 “抄表到户”的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