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仙生化公司拖欠职工工资问题
发布时间:2010-02-22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来电人反映,他们一百多人在抚仙生化公司做工,去年底公司停产,拖欠了他们三年的工资,曾多次到华宁县劳动社会保障局反映,问题一直没有解决,公司总是以各种理由不发工资。来电希望政府相关部门帮助解决工资问题。针对所反映的问题,相关部门调查后,回复如下:抚仙生化公司全称为云南省华宁抚仙湖生化有限公司,于2001年6月7日在华宁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白文生;经营范围:主要从事柠檬酸系列新产品生产销售。该公司正常生产期间有员工90余名,现因种种原因该厂处于停产状态。 2009年11月,该公司82名员工联名向青龙镇人民政府反映,要求镇政府协调解决。2009年12月2日,县人事劳动局联合县经委、县总工会、青龙镇政府四部门到该公司调查核实员工工资拖欠情况,并向用人单位发出《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华人劳监询字[2009]3号),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确认拖欠员工工资14.8万元(其中含发展基金6.5万元,系公司向职工变相收取的押金)。县人事劳动局决定立案查处,当即责成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员工工资,并限期到劳动监察大队说明情况,但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履行相应义务。 12月14日,县人事劳动局向用人单位发出《劳动保障行政处罚事先告知通知书》(华人劳监告字[2009]第3号)。16日,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到县人事劳动局监察大队说明情况并提交了《云南华宁抚仙湖生化有限公司关于拖欠工资罚款的说明报告》,称将于近期退还员工交纳的发展基金并全额支付员工工资。之后,该公司全额退还了向员工收取的6.5万元发展基金,但工资仍未能如期支付。由于用人单位未按期支付员工工资,12月23日,县人事劳动局依职权对抚仙生化公司进行处罚,发出了《劳动保障行政处罚决定书》(华人劳监罚字[2009]第3号),对该公司处以1.5万元罚款,限期缴纳。目前该案正在处理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