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保险理赔问题
发布时间:2010-02-22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一市民反映,2009年他向勃海财产保险公司购买了保险,当年2月份在玉江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此案交警部门已结案,相关理赔材料已报送给保险公司,但保险公司一直以种种理由不予理赔,希望有关部门尽快帮助解决。针对所反映的问题,市长热线办协同相关部门进行了调查,调查情况如下:投保人陈曙驹2009年2月25日20:30分左右驾车在玉江高速肇事一案,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勘查并将该案上报总公司。由于第三者伤后处于昏迷状态,加之两份责任认定书有所差异,该案件理赔进展缓慢。伤者于2009年5月16日出院后,陈曙驹于2009年5月25日到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理赔,但没有结果。2009年8月14日伤者死亡,死亡证明及户口注销证明于2009年10月20日送交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但理赔一直没有进展。经过多方协商,最终保险公司与陈曙驹达成协议,保险公司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交强险赔款,陈曙驹同意商业险部分放弃索赔。陈曙驹对此处理结果表示满意。2010年2月8日,陈曙驹收到了保险公司赔付交强险赔款七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