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欠款问题
发布时间:2010-01-20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来电人反映,他96年帮乡上建盖文化站,建盖好后,乡上与他签订了一份还款协议,协议规定每年支付2千元的工程款,但至今乡上还欠他8千多工程款。就此问题,他曾多次到相关部门反映,但一直没能解决,希望有关部门能尽快帮助解决。 经过调查核实,杨天仁反映的问题属实。 1993年至1996年间,杨天仁共承包了易门县铜厂乡老街道、乡文化站宿舍楼、兽医站办公楼三处工程,工程建设总投资11.223万元。其中,两项工程款已于2007年1月分年按计划全部清偿,乡文化站建设工程款由于当时乡文化站资金缺口较大,从上面又一时难以争取到资金,铜厂乡财政收入又相对较少,使工程无法完工验收结算。为了保证还清全乡在基础设施建设中的欠款,历届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并作出清偿计划,积极争取上级支持,每年都尽力拿出资金解决欠款。1998年2月16日,铜厂乡文化站与杨天仁双方达成协议,建设文化站的工程款结算为8.6万元。到2006年3月,乡文化站已分批分年支付杨天仁工程款7.6万元,还欠款1万元。为保证还款计划的顺利进行,经乡党委政府协调,铜厂乡文化站和杨天仁本人于2006年3月1日再次签订了还款协议,协议规定:从2006年12月30日至2010年12月30日止,所欠工程款1万元分5年还清,每年支付杨天仁2000元。2007年2月8日,支付杨天仁2000元(实为2006年应付款),至此,尚欠杨天仁工程款8000元。由于体制的不断变化,铜厂乡文化站没有还款能力,所欠款项都由乡财政统一支付。随着财政体制的改革,乡财政的支配资金由县财政统一核算,乡财政一时拿不出钱来还所欠的工程款(包括其它历年欠款),至使2007、2008、2009年还款计划中断。铜厂乡党委政府将向上级财政积极争取资金,计划在2010年春节前,按照2006年双方签订的协议,先向杨天仁支付2000元,剩余的6000元,将在2010年12月30日前全部偿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