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45市长热线

经济纠纷问题

发布时间:2010-01-11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新平县平甸乡费贾村委会门的冯文旺来电反映,2006年,他们村5户人家的自留山被占用开办石场,但承包人只承认占用了3户的自留山,他家和另外一家就没领到补助款。他多次到新平县国土局反映但一直没能得到解决,希望有关部门帮助解决。 经有关部门从现场踏勘并用GPS定位情况来看,冯文旺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他家的部分山林确实在费贾矿区内,具体面积正在核算中;另一户(李正平)的山林也是在矿区内。但据矿权人称以前曾补偿过李正平,李正平本人也承认,只是嫌补偿少些,还想要一点补偿费。对冯文旺户的情况,待新平县国土局核准面积后将责令矿权人给以相应补偿;对李正平户的情况新平国土局将作进一步调查核实后再给出相应的处理意见。(2010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