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死猪掩埋问题
发布时间:2009-04-15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来电人反映:研和镇兽医站在他们村的水源附近掩埋病死的死猪,村民们担心会影响到村民的饮水,希望有关部门按照相关的规定对病死的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薛剑宗同志,您好。根据您反映的问题,经玉溪市农业局调查了解: 红塔区研和生猪定点屠宰厂于2009年3月7日21点引入病猪,为确保人民身体健康和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三十一条第一、第二、第三款之规定。2009年3月8日红塔区畜牧兽医局、商务局、食品公司、研和镇政府对屠宰厂病猪全部进行扑杀,对所扑杀的病猪由研和镇政府选址,运到研和镇定点垃圾填埋场,严格按GB16548—1996无害化处理规程,进行挖坑、深埋、消毒处理,所处理的病猪符合无害化处理规程和要求。 关于你反映的研和兽医站在南厂村委会7组水源附近掩埋病死猪,村民担心会影响到村民的饮水问题。市畜牧兽医局、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红塔区畜牧兽医局汇同市卫生局、研和兽医站及时到实地查看,确认所埋病猪地点距南厂村委会7组水源地1公里左右,水源地水质化验达到标准,对村民饮水没有影响。(2009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