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
发布时间:2008-12-29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澄江县人民医院的胡女士来电反映:根据国务院颁布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凡企事业、公务员及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职工都应该享受带薪年休假,但澄江县人民医院却不让职工享受带薪年休假,来电人认为:人民医院的作法违反了《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相关规定,来电希望有关部门督促澄江县人民医院按照国家政策使医务人员能享受到带薪年休假。此情况据澄江县卫生局了解,情况如下:澄江县人民医院现在编制195人,实有正式职工204人,合同用工40人,近年来由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全面覆盖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启动,县医院年门诊人次达16万余人次,住院人数7000余人次,病床使用率达81.13%,按目前人、床比要求,普遍职工正常休假难予保证。今年县医院考虑人员少的情况下,全面推行量化考核,使多上班的人员相应得到一定的报酬。对于国务院颁发的《职工带薪休假条例》规定,医院在保证正常上班的前提下,原则上执行带薪休假规定。但由于今年收到文件过晚(2008提10月13日才收到),医院在短期内无法安排全院职工带薪休假,卫生局将督促县医院严格执行《云南省人事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带薪年休假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人[2008]31号)文件,在明年分期安排职工带薪休假。(2008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