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占乱围问题
发布时间:2008-12-11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江川县江城镇温泉庄科的李先生来电反映:该村现有4户人家在农田里及公共晒场上建房,没有经过任何部门批准,不具备建房手续,村小组也不同意建房,该4户建房户属乱占乱围行为,村民意见特别大,曾多次与土地部门反映无果。来电希望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尽快阻止村民的乱占乱围行为。经查,该村确实有4户农户违规建房,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相关规定,村民小组已劝其自行拆除违法建房,对违法建房户发出拆除通知,限期15日内拆除,并恢复原状,否则将由村民委员会组织人员强行拆除。(2008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