刻章收费问题
发布时间:2008-12-08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周女士是位个体户,按照市公安局的刻章要求,需到市公安局指定的刻章地点才承认该刻章的法律效力,但该指定地点收费偏高许多,在外面一枚章的价位大概在几块钱,但来电人的两枚刻章却收取了350元,来电人对此价位极为不理解。为此,特来电希望市委、市政府及相关管理部门,能给予帮助,查证该收费的标准是否经过物价部门的审核,与市场相差较大差距,其与市场的不同点与共同点是哪些? 周女士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办与市公安局取得联系,调查情况是:根据公安部《关于执行<印章治安管理系统标准>的通知》(公通字[2000]36号)和云南省公安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通知》(公治[2003]1号)的文件精神,我市于2004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目前,公安机关指定的刊刻印章处的收费是按照云南省计委(云计收费[2002]1035号)文件标准收取的,不存在违规收费问题。(2008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