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用补助标准
发布时间:2008-06-04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红塔区研和镇中村村委会9组的秦平同志来电反映:近一段时间以来,研和镇在进行火车站扩建和公路扩建土地征用,在征用过程中,补助标准是按照10年前的文件进行补助,即每平方米土地补助500元。但随着物价的不断上涨,拆迁户无法用每平方米500元的补助款建房。为此,来电希望有关部门能协调适当提高拆迁补助标准,或以其它建筑材料给予适当补偿,让拆迁户能顺利建房。秦平同志,您好!此情况经市国土局调查了解,该工程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4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及《玉溪市土地征用收购补偿暂行标准》[玉政发(2002)52号文件]的规定,并结合我市征地拆迁工作的实际,研究制定了《省道S102线扩建工程房屋搬迁实施方案》,在征地搬迁工作中,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加快推进工作进度,还制定了相应的奖励政策,得到了沿线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充分维护了沿线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2008年6月4日)